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城市更新管网提升工程(二期)项目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清河县城市更新管网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清批审【2023】56号;关于清河县城市更新管网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清批审【2024】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招标人为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清河县甘泉路(运河街-长城街)、育才西街(东方瀚城小区段)、G340沿线(泰山路-华山路)。2.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甘泉路(运河街-长城街)雨水管网连接项目、育才西街(东方瀚城小区段)雨水管网连接项目、G340沿线(泰山路-华山路)污水泵站、管网项目。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7 00:00至2025-04-14 23:59(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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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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