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铁塔上海市分公司2025年-2028年地铁及机场通信项目工程设计集中招标已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由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规模: 不含税金额1432.5万元;含税金额1518.45万元。
2.2招标范围:
标段1:地铁13号线等7条线路通信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预算含税金额:844.502万元
标段2:市域铁路嘉闵线等3条通信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预算含税金额:377.678万元
标段3:浦东机场T3航站楼楼宇室分通信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预算含税金额:296.27万元
2.3设计周期:下达订单之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
2.4本项目划分标段,划分份额,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 | 份额 | 预算(不含税) | 实施区域 |
1 | 份额1 | 525.2 万元 | 13号线(青浦、闵行、浦东)、21号线(浦东)、12号线(闵行、松江)、23号线(闵行、徐汇) |
份额2 | 271.5 万元 | 22号线(浦东、崇明)、19号线(宝山)、15号线(闵行、奉贤) | |
2 | 份额1 | 228.2 万元 | 市域铁路嘉闵线(嘉定、闵行)、市域铁路机场联络线二期(浦东) |
份额2 | 128.1 万元 | 市域铁路示范区线(青浦、闵行) | |
3 | / | 279.5 万元 | 浦东机场T3航站楼(浦东) |
2.5中标人数量:5个(本项目不限投,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3个)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2.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折扣为100%,若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则被否决投标。
2.8本批次集中招标结果执行的期限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8年12月3。
3.
标段1:
1.投标主体: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控股及管理关系: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增值税发票: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单
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指轨交覆盖类设计服务)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框架合同+结算文件"或"框架合同+甲方证明(加盖甲方公司公章的甲方证明并提供甲方联系人)"原件备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只需提供对应项下任意一个资质即可。
①勘察资质:
A.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B.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②设计资质
A.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B.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全国/上海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上海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标段2:
1.投标主体: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控股及管理关系: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增值税发票: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单
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指轨交覆盖类设计服务)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少于15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框架合同+结算文件"或"框架合同+甲方证明(加盖甲方公司公章的甲方证明并提供甲方联系人)"原件备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只需提供对应项下任意一个资质即可。
①勘察资质:
A.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B.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②设计资质
A.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B.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全国/上海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上海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标段3:
1.投标主体: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控股及管理关系: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增值税发票: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单
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指楼宇室分类设计服务)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框架合同+结算文件"或"框架合同+甲方证明(加盖甲方公司公章的甲方证明并提供甲方联系人)"原件备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只需提供对应项下任意一个资质即可。
①勘察资质:
A.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B.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②设计资质
A.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B.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全国/上海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上海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本项目通过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5.1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4月
至2025年4月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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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服电话:010-6880 9590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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