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经开区水乡苑一期、三期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本次采用自购方式,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在此合同下进行经开区水乡苑一期、三期提升改造所需的相关主材及辅材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质保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经开区水乡苑一期、三期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询比内容包括经开区水乡苑一期、三期提升改造所需的相关主材及辅材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质保服务。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1511200元(含税),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本次项目的规模、服务名称、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经开区水乡苑一期、三期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 详见询比文件 |
……
1.2.1项目预算:含税人民币1511200元。
1.2.2实施地点:无锡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2.3★工期:自合同生效后20个日历日内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1.2.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整体质保5年,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2.5★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1.2.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具体划分如下:
标包设置 | 实施内容 | 估算金额(元,含税) | 合计估算金额(元,含税)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
标包1 | 整治改造部分 | 多层老旧小区改造 | 560000 | 1436700 | 1 |
管线修复 | 278900 | ||||
高层及商铺整治 | 597800 | ||||
标包2 | 监控移位部分 | 74500 | 74500 | 1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3★本项目各标包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标包1:本标包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报价折扣100%,供应商以报价折扣为响应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标包2:本标包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为68340元(不含税),供应商报价(不含税)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包1:
1.
2.
2.1 供应商须提供《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地区2025年度信息综合业务网络工程建设项目》招募合格通知书复印件。
2.2 供应商须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供“申请文件说明函”(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3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2.3.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 94 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2.3.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4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4.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2.4.2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2.4.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2.4.4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并承诺所提供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供应商缴纳的近3个月(206月起)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提供为多人社保信息汇总材料,请于证明材料中用明显标识标注出所提供服务人员社保证明材料所在项,以便评审委员会评审)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社保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响应截止前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截止前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截止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近两年(响应截止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标包2:
1.
2.
2.1 供应商须提供《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地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无锡地区2024-202度战略新兴业务合作伙伴招募项目》招募合格通知书复印件。
2.2 供应商须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供“申请文件说明函”(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3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2.3.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 94 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2.3.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4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4.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2.4.2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2.4.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2.4.4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并承诺所提供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供应商缴纳的近3个月(206月起)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提供为多人社保信息汇总材料,请于证明材料中用明显标识标注出所提供服务人员社保证明材料所在项,以便评审委员会评审)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社保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响应截止前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截止前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截止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近两年(响应截止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 2025 年4月
00:00:00(北京
,下同)至 2025 年 4月
24: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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