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集中采购,主要采购1年的通用安全产品框架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详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2025年通用安全产品框架采购项目,包含通用安全产品的供货、质保等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2)含税185300元
(3)项目地点:徐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5)交货期:以采购人发出的订单或通知为准。
框架合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项目预算金额上限,两者先到者为止。
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1年。
(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7)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详见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2.1.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最新结果截屏,要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1.1.2 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页面截图。(截图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页面截图或“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页面截图)
2.1.1.3 供应商须承诺能够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1.1.4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3月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提供框架合同业绩的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需同时提供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扫描件,框架执行金额以订单或发票金额为准(订单、发票需与框架协议具有关联性,且不得重复计算),
以订单或发票
为准。框架合同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2)提供单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单项合同扫描件。
以合同签订
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单项合同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7) 相关产品或服务或施工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8) 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2025年3月2
00时00分至2025年3月3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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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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