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03破15号徐州市泰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益债投资人、兜底投资人、续建施工方招募公告
日期: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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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A,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由徐州九****公司100%持股。注册地址###市泉山###路29号国贸大厦11楼A1-A3、B1-B3室,法定代表人****公司类型****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债务人开发经营情况
黄河景园项目位######路西###路南侧,总占地 35,******** ㎡(约53亩,2002年以204万元受让地块一15,********㎡,2004年以107万元受让地块二20,********㎡),均为商住用地,出让年限均为50年。该地块为毛地出让,计划分三期开发建设,并自行负责地块的房屋拆迁工作。
1、一期开发情况
一期项目已开发完毕(为1栋3单元商住楼,在地块一上开发建设,完成土地分割********㎡约********亩),一期项目有住宅、商铺和地下车库三种类型,剩余2,********㎡的60套商铺未销售,其中6套商铺存在抵押。一期剩余土地面积7,********㎡(约********亩)于2005年4月1
重新办理产权证,并入到二期进行开发。
2、二期、三期开发情况
二期规划用地21,********㎡(约32亩,为地块一剩余土地和地块二部分土地),拟建设3栋住宅1栋商业合计124,553㎡,规划方案于2022年9****局审批通过,因资金链断裂等问题陷入债务危机,无法按期进行后续开发建设;三期为剩余用地6,********㎡,开发规划尚未上报,由于三期土地上需拆迁房屋面积较多,经评估机构测算,开发价值为负,拟在二期项目实施完毕后由投资人自行决定是否启动开发工作。
(三)资产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公司账上记载的资产总额405,421,********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1,********元,其中:现金1,********元,银行存款********元。
2.应收账款157,********元,计提坏账准备157,********元,净值********元。
3.其他应收款69,195,********元,计提坏账准备1,166,********元,净值68,028,********元。
4.预付账款45,290,********元,主要为预付的拆迁补偿款。
5.其他流动资产58,629,********元,其中审计调整的待处理财产损失56,058,********元,包含由其他应收款科目调入****公司18,286,********元。
6.房产、土地及在建工程:为黄河景园项目一期未售商铺60套、黄河景园二、三期土地21,********㎡[由徐土国用(2005)第********号土地证的7,********㎡、徐土国用(2004)第********号土地证中的13,********㎡组成]及在建工程。
二期拆迁户共88户涉及需安置户的拆迁原始面积为4,********㎡、已拆迁未安置24户。三期土地现状为毛地出让,地块尚有21,********㎡待拆迁。
根据江苏同方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公司****公司出具的苏同方(徐)评咨字(2025)第0002号评估报告,对价值时点20
12月
的价值进行了专业分析、测算和判断,存货评估价值为232,147,********元(大写:贰亿叁仟贰佰壹拾肆万柒仟贰佰捌拾元整),其中60套商业房产评估价值为26,655,********元,二期商住用地及在建工程评估价值205,491,********元。
由于未查询到三期土地的规划指标。评估机构无法针对三期土地出具评估****公司根据总体指标扣除一二期开发土地后计算三期剩余指标,结合三期需拆迁安置情况及续建资金需求测算,三期毛地价值为********亿元。
7.固定资产********元。
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金额是审计****公司财务账簿记载基础上审计结果,存在账务记载不全导致审计金额和实际应收债权金额不符的情况。审计报告显示金额仅供参考,管理人不对该部分审计金额真实性进行承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0,不排除后续管理人查到并追回资产的可能。
(四)负债情况
1、截至2025年2月1
,管理人初步审核认定债权金额706,703,********元,其中对特定担保物享有优先债权金额24,653,********元、普通债权金额557,286,********元、劣后债权金额124,764,********元;暂缓认定金额1,551,********元。
2、管理人已认定的债权****公司的全部负债,存在业务往来的单位的应付款尚未申报,尚未被确认或申报的债****公司的负债组成部分。投资人在决策时需考虑尚未申报和确认的债权的影响。
二、招募内容
根据《重整计划草****公司采用共益债投资人+兜底投资人+续建施工方重整模式:通过向共益债投资人借入续建资金,由续建施工方完成黄河景园项目二期的续建、竣工验收,兜底投资人负责按照商业业态特点,制定匹配的工程建设、销售、运营方案,负责共益债之外的续建资金筹集,并对债权清偿率进行承诺。
本次公开招募的重整投资人为共益债投资人、兜底投资人及续建施工方。共益债意向投资人、兜底意向投资人和续建施工方应以兜底意向投资人为牵头责任主体,组成联合体共同报名参与,并联合提出重整投资方案。
(一)共益债投资人
借款金额:共益债融资额度为叁亿元整(小写:¥300,000,********)。由管理人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及破产重整工作实际需要分批次借入,首期共益债资金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随时支付,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
借款利率:综合年化利息不超过12%。利息=实际借款余额x实际借款天数x年利率/36
历天。本次共益债借款不得约定罚息、复利、违约金;
借款期限:3年;
借款性质:借款本息均为共益债务;
借款用途:共益债资金将专项用于黄河景园二期项目的建设及部分破产费用的支付;
注意事项:共益债投资人应在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中需明确借款额度、借款利息、利息支付周期及其他要求,管理人以重整投资方案中关于共益债的响应条件为依据,与共益债投资人签订的《共益债投资协议》,对于提交方案中未写明,签订协议时要求增加的,管理人不予认可。
(二)兜底投资人
兜底投资人作为三方牵头的责任主体,负责筹集共益债资金之外所需的资金,并在管理人授权或认可范围内负责项目的经营管理(包括黄河景园二期项目的续建工程建设管理以及销售管理)。兜底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中要明确债权人债权可实现的清偿率、清偿方式及清偿
。
债权清偿率:普通债权清偿率不得低于【62】%(其中债权10万元以内部分全额清偿),上限不设定。如项目最终收益不能实现承诺的清偿率,则由兜底投资人负责补足。
债权清偿方式:清偿金额中现金比例不得低于50%,抵房价格中公寓(含精装)单价不高于********元/平方(精装标准详见附件二),住宅不高于********元/平方,具体抵房方案由兜底投资人在重整投资方案中明确和承诺。
债权清偿
:含拆迁
不超过36个月。
履约保证金:兜底投资人需要和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并于投资协议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8000万元(报名保证金4000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后,兜底投资人还需支付4000万元),履约保证金支付到管理人账户后,将优先用于拆迁,提升资产价值,剩余金额超过4000万元部分,自拆迁完成后次月开始按照年利率6%计息。
违约责任:若共益债投资人、续建施工方存在过错或违约,兜底投资人需承担连带责任,管理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划扣因共益债投资人、续建施工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兜底投资人承诺的清偿期满,未按承诺清偿率完成对债权人的清偿,履约保证金停止计息,由管理人用于债权清偿不予退还,同时有权剥夺兜底投资人资格。
保障措施:兜底投资人在规定
按照约定方式实现约定的债权清偿率后,管理人将泰山股权变更过户给兜底投资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三)续建施工方
施工范围:负责黄河景园二期工程的续建施工,并接受管理人和兜底投资人的管理和考核。
价格确定方式:由于黄河景园二期工程项目无施工图,依据固定单价合同招募。其中:
(1)清单和定额依据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及配套定额;
(2)材料价格###市最新一期工程造价信息的信息价,信息价没有的,执行认质认价;
(3)人工费按江苏省最新一期人工指导价执行;
(4)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等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总价措施费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年)取费,有取值区间的取中值,仅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智慧工地费用,其余总价措施费均不予计取;
(6)垂直运输机械费按江苏省现行工期定额规定的工期计算。
本项目整体下浮15%以上进行招募(认质认价不参与下浮)。
工程进度款支付:按月支付,支付比例不超过每月经审计完工工程量的75%。
承诺事项:承诺在合理工期内完成项目剩余工程续建,办结竣工验收所需手续,达到随时可交房办证状态。中途不得因资金问题停工,如出现资金不足情况,愿意垫资建设。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1
(二)债务人开发经营情况
黄河景园项目位######路西###路南侧,总占地 35,******** ㎡(约53亩,2002年以204万元受让地块一15,********㎡,2004年以107万元受让地块二20,********㎡),均为商住用地,出让年限均为50年。该地块为毛地出让,计划分三期开发建设,并自行负责地块的房屋拆迁工作。
1、一期开发情况
一期项目已开发完毕(为1栋3单元商住楼,在地块一上开发建设,完成土地分割********㎡约********亩),一期项目有住宅、商铺和地下车库三种类型,剩余2,********㎡的60套商铺未销售,其中6套商铺存在抵押。一期剩余土地面积7,********㎡(约********亩)于2005年4月1
2、二期、三期开发情况
二期规划用地21,********㎡(约32亩,为地块一剩余土地和地块二部分土地),拟建设3栋住宅1栋商业合计124,553㎡,规划方案于2022年9****局审批通过,因资金链断裂等问题陷入债务危机,无法按期进行后续开发建设;三期为剩余用地6,********㎡,开发规划尚未上报,由于三期土地上需拆迁房屋面积较多,经评估机构测算,开发价值为负,拟在二期项目实施完毕后由投资人自行决定是否启动开发工作。
(三)资产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公司账上记载的资产总额405,421,********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1,********元,其中:现金1,********元,银行存款********元。
2.应收账款157,********元,计提坏账准备157,********元,净值********元。
3.其他应收款69,195,********元,计提坏账准备1,166,********元,净值68,028,********元。
4.预付账款45,290,********元,主要为预付的拆迁补偿款。
5.其他流动资产58,629,********元,其中审计调整的待处理财产损失56,058,********元,包含由其他应收款科目调入****公司18,286,********元。
6.房产、土地及在建工程:为黄河景园项目一期未售商铺60套、黄河景园二、三期土地21,********㎡[由徐土国用(2005)第********号土地证的7,********㎡、徐土国用(2004)第********号土地证中的13,********㎡组成]及在建工程。
二期拆迁户共88户涉及需安置户的拆迁原始面积为4,********㎡、已拆迁未安置24户。三期土地现状为毛地出让,地块尚有21,********㎡待拆迁。
根据江苏同方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公司****公司出具的苏同方(徐)评咨字(2025)第0002号评估报告,对价值时点20
由于未查询到三期土地的规划指标。评估机构无法针对三期土地出具评估****公司根据总体指标扣除一二期开发土地后计算三期剩余指标,结合三期需拆迁安置情况及续建资金需求测算,三期毛地价值为********亿元。
7.固定资产********元。
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金额是审计****公司财务账簿记载基础上审计结果,存在账务记载不全导致审计金额和实际应收债权金额不符的情况。审计报告显示金额仅供参考,管理人不对该部分审计金额真实性进行承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0,不排除后续管理人查到并追回资产的可能。
(四)负债情况
1、截至2025年2月1
2、管理人已认定的债权****公司的全部负债,存在业务往来的单位的应付款尚未申报,尚未被确认或申报的债****公司的负债组成部分。投资人在决策时需考虑尚未申报和确认的债权的影响。
二、招募内容
根据《重整计划草****公司采用共益债投资人+兜底投资人+续建施工方重整模式:通过向共益债投资人借入续建资金,由续建施工方完成黄河景园项目二期的续建、竣工验收,兜底投资人负责按照商业业态特点,制定匹配的工程建设、销售、运营方案,负责共益债之外的续建资金筹集,并对债权清偿率进行承诺。
本次公开招募的重整投资人为共益债投资人、兜底投资人及续建施工方。共益债意向投资人、兜底意向投资人和续建施工方应以兜底意向投资人为牵头责任主体,组成联合体共同报名参与,并联合提出重整投资方案。
(一)共益债投资人
借款金额:共益债融资额度为叁亿元整(小写:¥300,000,********)。由管理人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及破产重整工作实际需要分批次借入,首期共益债资金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随时支付,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
借款利率:综合年化利息不超过12%。利息=实际借款余额x实际借款天数x年利率/36
借款期限:3年;
借款性质:借款本息均为共益债务;
借款用途:共益债资金将专项用于黄河景园二期项目的建设及部分破产费用的支付;
注意事项:共益债投资人应在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中需明确借款额度、借款利息、利息支付周期及其他要求,管理人以重整投资方案中关于共益债的响应条件为依据,与共益债投资人签订的《共益债投资协议》,对于提交方案中未写明,签订协议时要求增加的,管理人不予认可。
(二)兜底投资人
兜底投资人作为三方牵头的责任主体,负责筹集共益债资金之外所需的资金,并在管理人授权或认可范围内负责项目的经营管理(包括黄河景园二期项目的续建工程建设管理以及销售管理)。兜底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中要明确债权人债权可实现的清偿率、清偿方式及清偿
债权清偿率:普通债权清偿率不得低于【62】%(其中债权10万元以内部分全额清偿),上限不设定。如项目最终收益不能实现承诺的清偿率,则由兜底投资人负责补足。
债权清偿方式:清偿金额中现金比例不得低于50%,抵房价格中公寓(含精装)单价不高于********元/平方(精装标准详见附件二),住宅不高于********元/平方,具体抵房方案由兜底投资人在重整投资方案中明确和承诺。
债权清偿
履约保证金:兜底投资人需要和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并于投资协议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8000万元(报名保证金4000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后,兜底投资人还需支付4000万元),履约保证金支付到管理人账户后,将优先用于拆迁,提升资产价值,剩余金额超过4000万元部分,自拆迁完成后次月开始按照年利率6%计息。
违约责任:若共益债投资人、续建施工方存在过错或违约,兜底投资人需承担连带责任,管理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划扣因共益债投资人、续建施工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兜底投资人承诺的清偿期满,未按承诺清偿率完成对债权人的清偿,履约保证金停止计息,由管理人用于债权清偿不予退还,同时有权剥夺兜底投资人资格。
保障措施:兜底投资人在规定
(三)续建施工方
施工范围:负责黄河景园二期工程的续建施工,并接受管理人和兜底投资人的管理和考核。
价格确定方式:由于黄河景园二期工程项目无施工图,依据固定单价合同招募。其中:
(1)清单和定额依据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及配套定额;
(2)材料价格###市最新一期工程造价信息的信息价,信息价没有的,执行认质认价;
(3)人工费按江苏省最新一期人工指导价执行;
(4)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等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总价措施费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年)取费,有取值区间的取中值,仅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智慧工地费用,其余总价措施费均不予计取;
(6)垂直运输机械费按江苏省现行工期定额规定的工期计算。
本项目整体下浮15%以上进行招募(认质认价不参与下浮)。
工程进度款支付:按月支付,支付比例不超过每月经审计完工工程量的75%。
承诺事项:承诺在合理工期内完成项目剩余工程续建,办结竣工验收所需手续,达到随时可交房办证状态。中途不得因资金问题停工,如出现资金不足情况,愿意垫资建设。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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