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京大学苏州校区西区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通过公开采购方式确定苏州校区西区二食堂的委托经营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五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六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自行编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
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自行编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参照财库〔2022〕3号文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金来源非财政性资金,非政府采购,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仅参考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不得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3月1
起至2025年3月2
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
,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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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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