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七台河油库储罐浮盘及配套工程(变更)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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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发展计划部提供的需求计划,拟对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七台河油库储罐浮盘及配套工程项目进行招标选商。本项目由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以党委会(36)期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拟招标选取1家承包商。
2.2招标范围:项目由浮盘改造、技术改造、储罐区挡土墙改造、泡沫发生器改造等4个部分组成。采取全停业改造模式,停业期间由相邻油库进行保供,主要施工内容:对2座5000立方米、3座1000立方米汽油储罐与3座1000立方米乙醇及煤油储罐原有浮盘进行拆除,配套进行防腐,对所有储罐罐体达标改造,对部分设备拆除更新,消防工艺改造,储罐区挡土墙隐患整改等。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2.3工期:80天。
2.4建设地点:七台河市七台河油库。
2.4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
2.5最高投标限价:总金额334.27万。
2.6技术标准及要求: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2.7付款方式及结算:按工程进度情况拨付工程款,工程进度完成50%时,拨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款;工程进度完成100%达到试投运标准且工程内业、结算、竣工等资料齐全交付合格后,拨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款。工程结算中介机构审计完成,拨付剩余工程款。剩余工程款以中介机构审计后的工程造价扣除以往拨款总额为准。由招标人在剩余工程款中扣除中介机构审计后的工程价款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工程无质量问题,剩余质保金无息退还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且通过黑龙江销售公司2025年资格审查的工程建设土建类承包商。(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投标人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二级资质。(资质证书扫描件)
3.1.3投标人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书扫描件)
3.2业绩要求:2022年1月
至投标截止
至少具有1项油库新建、油库储罐浮盘改造或炼化企业整体工艺改造施工业绩(合同扫描件)。
3.3信誉要求:
注册后查看3.4项目经理要求:
3.4.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机电安装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4.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3 2022年1月
至投标截止
至少具有1项油库新建、油库储罐浮盘改造或炼化企业整体工艺改造施工专业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5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6.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内任意月本单位社保证明)
3.6.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承诺)
3.6.4投标单位项目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现场负责人)须通过黑龙江销售公司承包商培训;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
应不少于95%,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施工全过程在岗。
3.6.5施工单位需根据本项目施工特点提报施工入场人员名单,并承诺入场前为所有入场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中标后进入现场前如未提供,取消其中标资格,顺延排名结果),名单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及力工等工种,并提供除力工以外所有入场人员近3个月内任意月本单位养老保险证明,并承诺力工入场前,办理完毕养老保险,入场时提供已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
3.6.6对于中标单位在该标段施工进场时,如拟准备入场人员名单中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与其他未完工标段人员重复,无法保证正常施工的;拟入场相关管理人员(技术、质量、安全、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未通过省公司组织的承包商人员培训的,甲方可取消该单位中标资格,并在该项目或标段招标时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中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6.7如开工入场后甲方发现有非施工单位人员入场作业的,入场人员与投标提报人员不符且未履行变更手续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履行,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并在该项目或标段招标时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中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进行施工作业。
3.7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8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承诺:
3.8.1投标人登高焊接特种作业人员同时具备焊接与高处作业执业资格。
3.8.2投标人具备水冷切割技术能力及设备。
3.8.3投标人具备4个及以上焊工班组同时施工能力。
3.8.4中标后,须有一名中标单位企业负责人或管理层人员负责该项目施工组织与资源调配,全程对接招标人安全、质量、进度要求等相关要求,注明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3.8.5投标人必须服从地方环保部门对项目环保管理工作要求,配合招标人危废、固废存放与处置工作,满足招标人环保管理体系中各项管理要求。
3.8.6在施工过程中,多点位施工时,在每个施工点位派驻安全监护人员。出现无监护擅自施工的,接受招标人管理与处罚。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
至2025年3月1
(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发展计划部提供的需求计划,拟对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七台河油库储罐浮盘及配套工程项目进行招标选商。本项目由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以党委会(36)期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拟招标选取1家承包商。
2.2招标范围:项目由浮盘改造、技术改造、储罐区挡土墙改造、泡沫发生器改造等4个部分组成。采取全停业改造模式,停业期间由相邻油库进行保供,主要施工内容:对2座5000立方米、3座1000立方米汽油储罐与3座1000立方米乙醇及煤油储罐原有浮盘进行拆除,配套进行防腐,对所有储罐罐体达标改造,对部分设备拆除更新,消防工艺改造,储罐区挡土墙隐患整改等。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2.3工期:80天。
2.4建设地点:七台河市七台河油库。
2.4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
2.5最高投标限价:总金额334.27万。
2.6技术标准及要求: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2.7付款方式及结算:按工程进度情况拨付工程款,工程进度完成50%时,拨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款;工程进度完成100%达到试投运标准且工程内业、结算、竣工等资料齐全交付合格后,拨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款。工程结算中介机构审计完成,拨付剩余工程款。剩余工程款以中介机构审计后的工程造价扣除以往拨款总额为准。由招标人在剩余工程款中扣除中介机构审计后的工程价款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工程无质量问题,剩余质保金无息退还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且通过黑龙江销售公司2025年资格审查的工程建设土建类承包商。(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投标人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二级资质。(资质证书扫描件)
3.1.3投标人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书扫描件)
3.2业绩要求:2022年1月
3.3信誉要求:
注册后查看3.4项目经理要求:
3.4.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机电安装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4.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3 2022年1月
3.5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6.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内任意月本单位社保证明)
3.6.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承诺)
3.6.4投标单位项目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现场负责人)须通过黑龙江销售公司承包商培训;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
3.6.5施工单位需根据本项目施工特点提报施工入场人员名单,并承诺入场前为所有入场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中标后进入现场前如未提供,取消其中标资格,顺延排名结果),名单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及力工等工种,并提供除力工以外所有入场人员近3个月内任意月本单位养老保险证明,并承诺力工入场前,办理完毕养老保险,入场时提供已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
3.6.6对于中标单位在该标段施工进场时,如拟准备入场人员名单中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与其他未完工标段人员重复,无法保证正常施工的;拟入场相关管理人员(技术、质量、安全、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未通过省公司组织的承包商人员培训的,甲方可取消该单位中标资格,并在该项目或标段招标时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中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6.7如开工入场后甲方发现有非施工单位人员入场作业的,入场人员与投标提报人员不符且未履行变更手续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履行,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并在该项目或标段招标时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中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进行施工作业。
3.7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8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承诺:
3.8.1投标人登高焊接特种作业人员同时具备焊接与高处作业执业资格。
3.8.2投标人具备水冷切割技术能力及设备。
3.8.3投标人具备4个及以上焊工班组同时施工能力。
3.8.4中标后,须有一名中标单位企业负责人或管理层人员负责该项目施工组织与资源调配,全程对接招标人安全、质量、进度要求等相关要求,注明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3.8.5投标人必须服从地方环保部门对项目环保管理工作要求,配合招标人危废、固废存放与处置工作,满足招标人环保管理体系中各项管理要求。
3.8.6在施工过程中,多点位施工时,在每个施工点位派驻安全监护人员。出现无监护擅自施工的,接受招标人管理与处罚。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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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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