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截止日期: 2025年03月2 08时30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定标方式: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预算金额:8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供应商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10.不存在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不存在不同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如存在上述情形,所涉供应商均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投标无效处理(由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公章扫描件)。
三、交易文件获取方式
交易文件获取起始: 2025年03月1
交易文件获取截至: 2025年03月2
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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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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