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招标,本次采购内容为宁南县顺城北街121号临街生产楼重建项目的拆除、设计、施工服务。本次重建建筑临场地南侧顺城北街。场地较为规整,院内地坪与市政道路存在一定的高差。规划净用地面积818.69平方米。规划拆除原有临街3层危房生产用房,原址原规模重建。新建规模为3层,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为多层民用建筑。本次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建筑、结构、外立面装修、室内基础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弱电、室外工程(含绿化)、市电引入工程等附属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及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预估采购金额为人民币418.2万元(含税)。其中含税设计费预估为19万元;含税施工费预估为399.2万元(包括按国家要求计取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此两部分费用含税预估为29.35万元)。
……
1.2★工期:自合同签订后210个日历天。★
1.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包工包料。
1.4分包划分及中标人数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依据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本取费标准的100%;建筑工程施工费依据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规定,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本取费标准的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以上任一项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主体资格: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分别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1.3.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应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特种作业施工人员2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或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
2.1.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投标人具备自2022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不低于30万元;
(2)投标人具备自2022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不低于300万元。
2.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前36个月)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2.2.1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2.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17被纳入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且该企业或其涉及惩戒的产品和服务在采购项目投标(应答)截止在惩戒期间内的;
2.2.18投标人存在在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因拖欠企业员工薪资(含劳务工、农民工)被行政处罚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良记录;
2.2.19近两年(投标截止前24个月内)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2.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投标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招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2投标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与本次招标的其他投标人单位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招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招标。
2.3.3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2025年3月1
0时0分至2025年3月2
24时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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