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扩建工程二期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批(2019)2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代建单位为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招标人为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含医院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50%、医院自筹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充电桩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扩建工程二期充电桩的采购、安装、保修及售后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
2.2交货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60号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工地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历天完成充电桩的采购及安装,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施工进度应服从招标人安排。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
2.5合同估算价:约16.9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具有提供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的能力;
3.5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3.6自2022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
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3万元及以上的充电桩采购及安装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复印件、②交货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交货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至少有采购单位盖章);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未尽之处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
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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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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