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材料,使用项目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大理州国家粮食储备库整体搬迁项目(二期仓储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使用人”),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大理州国家粮食储备库整体搬迁项目(二期仓储设施),是粮食储备项目,建设内容为208780吨仓容及配套设施,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08.72亩(不含临时用地)。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大理州乃至云南省的粮食储备中心,做到立足大理、辐射周边,带动全省,将辐射整个滇西地区、西藏及东南亚的部分地区。项目位于巍山县大仓镇团结村大凤集,北距大理市28公里,南距巍山县城22公里,关巍公路从库区旁通过,距离215国道1公里,距离大南高速公路出口10公里,且乡镇道路发达,交通条件便利,战略地位十分重要。
2、采购范围:完成本工程所有土建所需商品混凝土的采购。
3、采购数量:
序号 |
混凝土强度 |
数量(m3) |
强度 |
抗裂要求 |
抗渗等级 |
1 |
常态混凝土 |
18503 |
C20 |
||
2 |
常态混凝土 |
1337 |
C25 |
||
3 |
常态混凝土 |
4891 |
C30 |
抗裂 |
P8 |
4 |
常态混凝土 |
18610 |
C30 |
||
5 |
常态混凝土 |
15240 |
C35 |
抗裂 |
P8 |
6 |
常态混凝土 |
5243 |
C35 |
P6 |
|
7 |
常态混凝土 |
4817 |
C35 |
||
8 |
常态混凝土 |
150 |
C40 |
P8 |
|
9 |
常态混凝土 |
1519 |
C40 |
||
10 |
常态细石混凝土 |
2500 |
C20 |
||
总计 |
72810 |
说明:本表计划数量仅供作响应参考,具体供应数量根据项目施工实际需求确定。采购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数量发生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本次报价混凝土全部按泵送混凝土考虑,补充说明非泵送混凝土的价格调整。报价人应补充说明投标报价中水泥不含增值税预算价格(见报价表)。
4、交货: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每批商品混凝土发货
以买方发货通知单为准,并按约定
准时送达工地现场。
5、交货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大理州国家粮食储备库整体搬迁项目(二期仓储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7、结算支付条款:
7.1 计量方式:以“立方米(m³)”为计量单位。结算数量按混凝土构筑物实际混凝土体积以“m³”为单位计量。其中,素混凝土加计1%的运输和拌制损耗,含钢筋、铁件的混凝土不计损耗,同时不扣除钢筋、铁件的体积;混凝土构筑物存在孔洞的,单个孔洞体积小于0.1m³的,不扣除相应的混凝土量。
7.2 本次询比采购采用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进行报价,含税综合交货单价=出厂价+运杂费。税率1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若合同执行期间国家税率发生调整时,最新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计算公式:最新含税综合交货单价=(出厂价+运杂费)/(1+税率)×(1+最新税率)。由于税率变化造成税额下降导致的合同总价降低的情形,双方应予认可并执行。
7.3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按月结算,结算时段为上月2至本月2
。卖方凭买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以检验合格的产品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
前附收货凭证和材料对账单到买方办理材料结算单。结算月后三个月内向卖方支付本期结算款的97%;剩余的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12个月),在质保期满后3
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等相关费用后一次性支付,预付款应优先按上述支付比例从结算款中扣除。要求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采取一票制结算。
8、水泥使用要求:
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采用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水泥,不得混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不得低于PO42.5。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5、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采购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同一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同一代理商只能代理一家生产商。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5年3月210:00前(北京
)……获取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响应文件开启
,下同)为2025年3月2
10:00前(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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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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