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起步区1、2、3号通道提升改造及连接通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开展起步区1、2、3号通道提升改造及连接通道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114号)、《关于起步区1、2、3号通道提升改造及连接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起步区1、2、3号通道提升改造及连接通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雄安新区容城县、安新县。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提升改造交通运输通道3条,分别为起步区1、2、3号通道,道路等级均为三级公路,路基宽度18米,双向4车道,总长度约14.71公里。其中1号通道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长度约2.24公里;2号通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长度约2.32公里;3号通道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长度约10.15公里。新建道路2条,分别为徐新公路西延和对外连接通道(寨河路-安大线),总长度约2.49公里。其中徐新公路西延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8米,双向4车道,长度约2.09公里;对外连接通道(寨河路-安大线)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双向6车道,长度约0.4公里。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桥涵、照明、绿化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建安工程费约为7117.49万元。
具体以招标阶段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本项目招标范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桥涵、照明、绿化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压力管道监督检验以及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本项目的工期要求:以实际施工招标文件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①1名,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申请人一致。
②近三年以项目经理身份负责过一项施工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③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注: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第①-②条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6中要求提供,第③条在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九、其他材料 (一)资格预审文件响应承诺函中承诺。
(4)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度(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若20后成立,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格式见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五、近年财务状况表)。(以联合体形式进行申请的,联合体中一方具备财务指标要求即视为联合体满足财务指标要求)。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申请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申请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d.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e.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f.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g.申请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h.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i.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j.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k.申请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l.申请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m.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n.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o.申请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p.申请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q.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r.申请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s.申请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上述资格预审公告“信誉要求”第①项修改为本条);
t.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严重履约不合格、严重失信行为等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上述资格预审公告“信誉要求”第②项修改为本条);
u.近二年内(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前述情形以本项目招标人出具的禁止投标的相关书面处罚决定为准)(上述资格预审公告“信誉要求”第③项修改为本条);
v.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资格预审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j项修改为本条);
w.近一年内(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资格预审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n项修改为本条);
x.申请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资格预审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p项修改为本条);
y.申请人为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施工单位(按照《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加雄安新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z.申请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aa. 不同申请人存在清单加密锁号一致的情况。
ab.以上s、t、u、v、w、x、y、z、aa与“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s、t、u、v、w、x、y、z、aa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资格预审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须满足其所承担施工内容对应的上述资质最低要求;最多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资格预审公告“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要求;②联合体各方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方的权利义务,及各自工作量所占预估比例,各自施工部位,且各自配备的管理人员须满足对应部位施工要求;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申请,否则各相关申请均无效;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填写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⑤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预审、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⑥以联合体投标的,信用评价分值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成员协议的分工权重加权计算确定。联合体申请人未提供联合体成员的协议分工权重的,按照信用分值最低的一方认定联合体信用分值。
(8)其他要求: / 。
各申请人对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时,最多可通过全部申请标段的资格预审,但在下阶段投标阶段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1.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1.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25年03月1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4月03日23时59分00秒(北京
,下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申请截止
,下同)为2025年04月0
08时3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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