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HA
2.项目名称: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本项目设置22个岗位,每岗每年43176元(每月3598元/岗),总预算949872.00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22个岗位,每岗每年43176元(每月3598元/岗),总预算949872.00元
6.采购需求: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9.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4.1 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经公安部门批准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内)
2.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并提供自20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自本公告发布第二日起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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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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