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2024-2025年中国联通北京市分公司动环监控集中采购项目
1.2 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动环监控系统底端采集设备(SU),蓄电池全监控采集模块,动环监控系统所需其他硬件,如:各类传感器、各类变送器、属地监控数据系统,智能电表及全程数据连通所需硬件材料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下单为准,不承诺满额执行。
1.2.2采购规模:采购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800万元。
1.2.3※交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全部到货,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1.2.4※保修期:终验合格后至少3年。
1.2.5份额划分:本项目确定2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的中标金额为采购预算的70%(不含税1260万元),第二中标人的中标金额为采购预算的30%(不含税540万元)。采购人将以预算金额*各中选份额作为合同上限金额签署框架协议。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采用单价结合联动系数的报价方式(共51种物料),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监控采集器(SU)带扩展板-16口:4300元/台,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招标类型:货物招标。
1.6 ※履约保证金要求
1.6.1履约保证金金额:总金额50万元;第一中标人为35万元,第二中标人为15万元;履约保证金由物资部收取。
1.6.2履约保证金方式:现金、银行转账、电汇或无条件银行保函。
1.6.3履约担保提交: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
内。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taxpayer.top/)”查询结果的截屏,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签署的动环监控或动环采集类产品销售项目业绩,业绩累计金额须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协议)、发票。业绩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
为准,金额为含税金额且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中涉及的某业绩金额不能高于其对应的合同(框架订单)金额)。一份合同或一份框架订单计一份业绩。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原件备查。)
2.4 信誉要求:
(1)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须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人未处于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禁入型供应商禁入期内。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如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等,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处于“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则投标无效,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在投标截止后评标结束前进行联网核查,以此查询结果为准。)
2.5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6)评审当日,投标人须准备至少包括业绩、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在招标人要求内送达指定地点,否则不清晰可辨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满足国家绿色低碳采购要求,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如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绿色包装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9)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10)本项目监控采集器要求:1)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2)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仅限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3)本项目所有设备不接受设备生产商(原厂)和其指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若同时参与投标则其指代理商的投标无效;
(1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出具的所有书面承诺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未落实到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12)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其投标文件提供的所有资质、证书、代理授权等有效期到期后会办理延期并覆盖合同履行期限,同时将新的资质、证书、代理授权等原件扫描件及时提供给招标人。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2025年3月1
23时00分至2025年3月1
23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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