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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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集团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吉林油田公司吉林省区域内2025年至202
的建设项目进行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理、监测,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制订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完成相应后续设计和变更,减小水土流失及危害程度,并在施工过程中实施监理、监测,有效地促进治理原有水土流失、恢复、改善和美化工程建设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60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定商定价招标,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项目框架期限:自授标之日起至202
12月3
;
2.1.3项目地点:吉林油田公司的吉林省区域;
2.1.4框架期限: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至202
12月3
;具体合同在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至202
12月3
期限内完成;框架额度范围内开工或实施的工程、服务项目,适用框架招标结果;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为2025年至202
度的吉林油田公司油气田勘探开发及地面建设工程等进行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监测项目。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3中标人数量:有效投标人数量为7家及以上,拟选取6家单位中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6家,拟选取5家单位中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5家,拟选取4家单位中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4或3家,拟选取3家单位中标;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3家,重新招标。
2.2.4项目工作量及其分配方案(原则):按照中标人排名先后顺序优先分配工作量。1、选取3家单位中标,原则上第一中标人按照总价款38%分配,第二中标人按照总价款33%分配,第三中标人按照总价款29%分配;2、选取4家单位中标,原则上第一中标人按照总价款32%分配,第二中标人按照总价款28%分配,第三中标人按照总价款23%分配,第四中标人按照总价款17%分配;3、选取5家单位中标,原则上第一中标人按照总价款26%分配,第二中标人按照总价款23%分配,第三中标人按照总价款20%分配,第四中标人按照总价款17%分配,第五中标人按照总价款14%分配;4、选取6家单位中标,原则上第一中标人按照总价款22%分配,第二中标人按照总价款20%分配,第三中标人按照总价款18%分配,第四中标人按照总价款16%分配,第五中标人按照总价款14%分配,第六中标人按照总价款的10%分配;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价价款的5%缴纳;
2.3.3服务费:无
2.3.4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
2.3.5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律
3.1.1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 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
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
,三年内指2018年4月
到2021年4月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
3.2财务
3.2.1 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3安全
3.3.1保险。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3.2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
3.4质量
3.4.1投标方承诺按期取得批复。
3.5专业
3.5.1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有2人完成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1人完成过水土保持工程监理,1人完成过水土保持监测任务的项目(上述人员可以重复)
提供投标截止
前12
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退休返聘提供商业保险);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须提供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封面及签字页;监理、监测业绩须提供监理、监测报告封面及签字页。
3.5.2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3.6公共条款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6.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6.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6.5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6.6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6.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3.6.8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说明:除有特殊说明外,本项目中“近三年”均指2022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2025年03月1
至 2025年03月1
报名。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集团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吉林油田公司吉林省区域内2025年至202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60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定商定价招标,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项目框架期限:自授标之日起至202
2.1.3项目地点:吉林油田公司的吉林省区域;
2.1.4框架期限: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至202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为2025年至202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3中标人数量:有效投标人数量为7家及以上,拟选取6家单位中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6家,拟选取5家单位中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5家,拟选取4家单位中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4或3家,拟选取3家单位中标;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3家,重新招标。
2.2.4项目工作量及其分配方案(原则):按照中标人排名先后顺序优先分配工作量。1、选取3家单位中标,原则上第一中标人按照总价款38%分配,第二中标人按照总价款33%分配,第三中标人按照总价款29%分配;2、选取4家单位中标,原则上第一中标人按照总价款32%分配,第二中标人按照总价款28%分配,第三中标人按照总价款23%分配,第四中标人按照总价款17%分配;3、选取5家单位中标,原则上第一中标人按照总价款26%分配,第二中标人按照总价款23%分配,第三中标人按照总价款20%分配,第四中标人按照总价款17%分配,第五中标人按照总价款14%分配;4、选取6家单位中标,原则上第一中标人按照总价款22%分配,第二中标人按照总价款20%分配,第三中标人按照总价款18%分配,第四中标人按照总价款16%分配,第五中标人按照总价款14%分配,第六中标人按照总价款的10%分配;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价价款的5%缴纳;
2.3.3服务费:无
2.3.4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
2.3.5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律
3.1.1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 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
3.2财务
3.2.1 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3安全
3.3.1保险。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3.2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
3.4质量
3.4.1投标方承诺按期取得批复。
3.5专业
3.5.1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有2人完成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1人完成过水土保持工程监理,1人完成过水土保持监测任务的项目(上述人员可以重复)
提供投标截止
3.5.2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3.6公共条款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6.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6.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6.5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6.6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6.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3.6.8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说明:除有特殊说明外,本项目中“近三年”均指2022年1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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