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中国联通盘锦市分公司电子政务外网IT服务建设(购置)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3740000元(不含税),4045950元(含税)。
1.2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20中国联通盘锦市分公司电子政务外网IT服务建设(购置)设备采购项目,各标包采购内容如下:
①标包1:政务云接入政务外网核心安全网关1台、区县接入市政务外网核心安全网关6台、上网行为管理1套、入侵防御系统2台、系统集成服务1项;
②标包2:盘锦市政府站群系统升级1套、错敏信息监测1套、文本检测系统1套、无障碍系统1套;
③标包3:移动办公OA系统1套、数字信息化办公系统1套;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清单”。
交付期:
①标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②标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开发、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③标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开发、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
交付地点:盘锦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3 本项目划分3个标包,每个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3个标包兼投不兼中。
标包1:盘锦市电子政务专网升级,预算金额:1258000元(不含税),1415030元(含税)。
标包2:盘锦市政府网站群升级,预算金额:1805000元(不含税),1913300元(含税)。
标包3:盘锦市政府远程办公OA系统升级,预算金额:677000元(不含税),717620元(含税)。
1.4 各标包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标包1:本标包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258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包2:本标包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805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包3:本标包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77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标包1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1.2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1.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投标截止后评标结束前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 本项目投标人如非制造商,须提供政务云接入政务外网核心安全网关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制造商和被授权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投标人,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6)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7)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8)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9)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6)同一标包内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17)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18)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投标;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 标包2、标包3投标人资格要求:
2.2.1 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2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2.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投标截止后评标结束前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6)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7)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8)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9)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6)同一标包内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17)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18)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投标;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3月1
17时30分至2025年3月1
17时30分(北京
,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1.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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