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安保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0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安保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200,000.00元
采购包1(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安保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4,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4,2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42,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5040300-保安服务 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安保服务 1(项) 否 服务内容包括:(一)辖区内的门卫管理、安全防范、消防管理、交通管理、消控室值班等工作。(二)保护医护人员及患者、家属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的诊疗、科研、教学、生活秩序。(三)及时有效的处理突发事件(如医患纠纷、医闹等)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医院安全稳定。(四)协助医院开展其他和安全保卫有关的工作。定期从保安队伍管理、服务质量、应急处置等方面对项目进行验收考核。 4,200,0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经考核合格,可向中标人延续采购,原合同与延续合同的期限累计不超过三年。合同正式签订10天内,由中标人开始提供专业的安保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应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1、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投标:(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未按规定提供的将不被认定为小微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投标人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适用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2025-03-07至2025-03-14,(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
00:00:00至12:00:00,
12:00:00至23:59: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开标
2025-03-28 09:15:00(北京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
)
项目名称: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安保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200,000.00元
采购包1(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安保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4,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4,2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42,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5040300-保安服务 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安保服务 1(项) 否 服务内容包括:(一)辖区内的门卫管理、安全防范、消防管理、交通管理、消控室值班等工作。(二)保护医护人员及患者、家属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的诊疗、科研、教学、生活秩序。(三)及时有效的处理突发事件(如医患纠纷、医闹等)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医院安全稳定。(四)协助医院开展其他和安全保卫有关的工作。定期从保安队伍管理、服务质量、应急处置等方面对项目进行验收考核。 4,200,0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经考核合格,可向中标人延续采购,原合同与延续合同的期限累计不超过三年。合同正式签订10天内,由中标人开始提供专业的安保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应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1、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投标:(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未按规定提供的将不被认定为小微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投标人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适用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2025-03-28 09:15: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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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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