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医院光谷院区医疗废弃物转运处置服务三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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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RMCG-24CSJ-F004(CSJ********)(3)2、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名称:光谷院区医疗废弃物转运处置服务(第三次)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164(万元)6、最高限价:164(万元)7、采购需求:湖北省人民医院光谷院区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即:感染性废弃物、病理性废弃物、损伤性废弃物等)转运并无害化处置8、合同履行期限:1年(在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采购人次年预算能够保障,中标人服务评价考核合格的前提下,双方可续签次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时须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2)投标人(含联合体任意一方)须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路危险货物运输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含联合体任意一方)必须拥有2辆及以上封闭式专用清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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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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