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改工程中光新能GESSP 2025”系列新能源项目智慧工地智能化硬件设施研发服务框架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具体项目地点以框架内采购时具体项目规定为准
2.2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具体项目工期以框架内采购时具体项目规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软件开发及维护-智慧工地智能化硬件设施研发服务框架采购(CHDTDZ008/18-QT-14501):中光新能GESSP 2025”系列新能源项目智慧工地智能化硬件设施研发服务框架采购。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至今,具有不少于5项智慧工地服务合同业绩,每项合同范围包括不限于以下范围中的其中一项:新能源智慧用工、人员智慧教育、智能一体化设备应用、可视化管理设施应用、AI智能系统及设施应用等智慧工地智能化系统及设施应用服务;投标人需提供包括合同封面、签字页及服务内容等合同关键页,并提供投标人在该合同内向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签订
及发票开具
为2021年1月
至今。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 2025-03-05 14:00到2025-03-11 1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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