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南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城南N5地块(岭光加油站周边地块)勘察设计已由 / 以 / 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本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上虞区城南片区块内 。
2.2工程规模: 城南N5地块(岭光加油站周边地块),涉及用地面积19656平方米(29.5亩),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7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
2.3总投资:约32000万元 。
2.4本项目招标估算价: 655.392万元 。
2.5本项目建安造价:约24000万元 。
2.6服务目标:
☑设计: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
2.7服务范围及内容:
☑设计: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勘察(包括初勘,详勘及外业见证)、概念方案、方案设计及优化(包括可研、投资估算、三维模型)、初步设计(含概算、概算调整)、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设计调整、建设过程驻场设计服务,以及工程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项目验收配合等工程建设期间的其他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本次投标仅针对城南N5地块设计,岭光嘉园东侧地块的设计需中标后连带设计进去。)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用地红线内工程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梯、电气(含变配电)、消防、人防、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方案设计、防雷、幕墙、光污染评价(如有)、装修工程(公共部位)、钢结构(如有)、智能化、基坑围护、建筑泛光照明、海绵城市、雨水回收系统、工业化建筑(装配式建筑)、环评(如有)、水保(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检测和验收)、节能(含节能评估)、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如有)、考古前置(如需)、风险评估报告、绩效评价(如有)、资金平衡、日照分析、交通评估、园林绿化(含室外景观、环艺)、标识标牌及导示系统、交通标志标线、室外管线、管线保护、室外道路、室外照明、景观亮化、围墙设计、红线外道路管线绿化等接口设计以及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按规定由电力、燃气、水务部门深化设计除外),对本项目建设以及产业定位策划提供相应的意见,并提供策划类报告。
☑其他:若涉及其他特殊专业性子项的,中标人无资质的可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协作完成,委托的分包单位需经建设单位批准,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相关费用均包含在设计费内,质量目标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整体设计满足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要求。同时按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本工程采用建筑产业化装配式方式进行设计施工,需满足《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及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如不满足装配式建筑标准要求,需组织专家论证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 。
2.8设计服务期限: 120 日历天。
2.9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11.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11.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具备下列设计资质条件其中之一: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同时具备下列勘察资质条件其中之一: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自2020年1月(以图审合格证明文件
为准)以来完成过单个项目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含)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
证明材料:须提供图审合格证明文件及设计合同的扫描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图审合格证明文件与设计合同中能体现面积的,均认可,当图审证明文件与设计合同中体现的面积不一致时,以图审证明文件材料为准。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3.2.2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2月至2025年1月的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名义缴纳的参保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
12 月至2025年1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选派,其资格应满足本章第3.2条款的要求;
(3)其他: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④设计单位应承担全部设计任务,勘察单位应承担全部勘察任务;⑤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3.1.2条款要求即可;⑥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条款。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 年4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4.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4.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4.4其他: / 。
4.招标方式: 评定分离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
,下同)为 2025 年4 月1 日 08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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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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