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淅川县老街路支路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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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2、项目名称: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淅川县老街路支路建设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98,100.00元
最高限价:11981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内容:拟建临时道路全长118米,宽7米;围挡墙长1659米,高3-6米。(包含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5.2、标段划分:1个标段;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5.5、工期:合同签订后4
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
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2、1.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
;
2、1.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提供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 目经理)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 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 制期限内的,限制其参与投标。经公检法司、纪检监察、行政监督部门查证“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依据财库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 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
前1
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 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
24 小时前填报上传的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 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 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 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3.8、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 接受社会监督。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2025年03月0
至 2025年03月1
,每天
09:00至12:00,
12:00至17: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淅财磋商采购-2025-4-1 | 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淅川县老街路支路建设工程一标段 | 1198100 | 1198100 | 是 | 1198100 |
5.2、标段划分:1个标段;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5.5、工期:合同签订后4
2、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2、1.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2、1.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 目经理)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 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 制期限内的,限制其参与投标。经公检法司、纪检监察、行政监督部门查证“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依据财库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 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
3.8、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 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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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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