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拟采购20某单位装修改造工程,建筑面积为1681.99平方,共三层,1楼为展示大厅,2楼为办公室共14个房间,3楼16个房间和1间会议室。主要包括基础装饰装修、二次消防改造、结构加固、供配电、综合布线、防雷接地系统、新风系统、空调系统等施工,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预算:258.50万元(不含税)。
1.3标段及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不划分份额,中标人数量为1。
1.4合同(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5工期:自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的装修、改造、交付、安装、调试等事项并通过验收。
1.6承包方式:仅施工(材料为甲供)。
1.7施工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
1.8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1.9质量要求:施工质量合格,设备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质量标准。
1.10最高限价及说明: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236.15万元,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2: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后审,合格制,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可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资格审查标准包括:
2.1主体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如是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则还须提供法人的授权)。
2.2财务要求:投标人承诺能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信誉要求:2021年7月至今:
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或“经营异常”名单;(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③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2.4联合体及分包转包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2.5黑名单要求: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集团或云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函)
2.6管理关系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投资人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出资比例最大,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视为控股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2.7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有效期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以上资质证书若取得新证,则以对应新证资质名称为准。
2.8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②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1)根据住建部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涉及到的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证书,且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月
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9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7月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接的类似项目(装饰装修类)业绩累计含税金额≥200万元。
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
(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结算文件/发票扫描件。
(3)框架合同业绩金额以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结算文件/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若框架协议下的同一订单同时提供订单、结算文件、发票,则以结算文件为准。
(4)单项合同以合同生效
为准,框架合同
以框架合同下采购订单/结算文件/发票
为准,若框架协议下的同一订单同时提供订单、结算文件、发票,则以结算文件为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03月03日20时00分至2025年03月1
12时00分(北京
,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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