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2〕540号)及《国铁集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按合同约定比例出资,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沿海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第五批建管甲供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钦州东至钦州港铁路增建二线工程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钦州东至钦州港铁路增建二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3〕394号)及《国铁集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州东至钦州港铁路增建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4〕1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按合同约定比例出资,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沿海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钦州东至钦州港增建二线工程第三批建管甲供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钦州马皇站至防城港北站沿既有线增建二线52.4公里,其中防城港城区段结合增建二线工程实施外迁。钦州地区新建马皇至南宁方向上行联络线4.3公里,新建钦州站至马皇站上行联络线1.1公里;防城港北站进行适应性改造,新建车场、设到发线5条(含正线)。本工程于2023年10月开工。
2.1.2钦州东至钦州港铁路增建二线工程全部工程,包含钦州东站(普速场)至钦州港东站增建二线,既有线长41.51公里,增建二线长41.59公里;钦州地区等相关工程。本工程于208月13日开工。
2.2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QGQFTLWZ-33包件(通信设备)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如是代理商,必须持有传输系统设备、接入网系统设备、有线调度通信系统、分布式基站、手持台制造商的授权。
(2)资质要求:
传输系统设备、接入网系统设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手持台: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3)质量保证要求:
传输系统设备、接入网系统设备、有线调度通信系统、通信电源系统设备、分布式基站、漏泄同轴电缆、手持台:须具有由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年10月至今(以检验报告出具为准)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业绩要求:
①投标物资(传输系统设备)须具有2019年以来已完成的至少1份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每份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准),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公章。
②投标物资(接入网系统设备)须具有2019年以来已完成的至少1份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每份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准),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公章。
③投标物资(有线调度通信系统设备)须具有2019年以来已完成的至少1份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每份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准),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公章。
④投标物资(通信电源系统设备)须具有2019年以来已完成的至少1份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每份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准),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公章。
⑤投标物资(分布式基站)须具有2019年以来已完成的至少1份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每份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准),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公章。
⑥投标物资(漏泄同轴电缆及卡具)须具有2019年以来已完成的至少1份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每份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准),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QGQFTLWZ-34包件(通信设备)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如是代理商,必须持有传输系统设备、接入网系统设备、数据通信网设备、手持台制造商的授权。
(2)资质要求:
传输系统设备、接入网系统设备、数据通信网设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手持台: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3)质量保证要求:
传输系统设备、接入网系统设备、数据通信网设备、手持台:须具有由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年10月至今(以检验报告出具为准)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业绩要求:
①投标物资(传输系统设备)须具有2019年以来已完成的至少1份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每份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准),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公章。
②投标物资(接入网系统设备)须具有2019年以来已完成的至少1份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每份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准),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公章。
③投标物资(数据通信网设备)须具有2019年以来已完成的至少1份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每份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准),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QGQFTLWZ-35包件(车辆设备)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若是代理商,须提供投标物资集控试风单车试验器、微控单车试验器、试风执行器、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移动式车体整形机、钩缓拆装机、电动架车机(重车)、电动脱轨器、车号识别系统(AEI)设备、交叉杠支撑装置智能扳机及组装胎具、转向架正位检测机、滚动轴承故障诊断仪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及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技术服务承诺书。
(2)资质要求:
投标物资集控试风单车试验器(单车制动机试验装置)、试风执行器(列车制动机试验装置)、电动脱轨器、车号识别系统(AEI)设备、交叉杆支撑装置智能扳机及组装胎具(智能组合电动板机)、转向架正位检测机、滚动轴承故障诊断仪须通过国铁集团(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者铁路集团公司(含原铁路局)组织的技术评审或鉴定;投标物资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须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安装、修理、改造,A 级资质); 储气罐须提供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质量保证要求:
集控试风单车试验器、微控单车试验器、试风执行器须具有由省部级出具有效的产品校准证书。电动架车机(重车)、移动式车体整形机、钩缓拆装机、车号识别系统(AEI)设备须具有由通过 CMA 认证或 CNAS 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年以来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业绩要求:
①投标物资(车号自动识别设备)须具有2021年以来已完成的至少1份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每份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准),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公章。
②投标物资(电动脱轨器)须具有2021年以来已完成的至少1份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每份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准),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公章。
③投标物资(试风执行器)须具有2021年以来已完成的至少1份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每份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准),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公章。
④投标物资(集控试风单车试验器)须具有2021年以来已完成的至少1份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每份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准),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公章。
⑤投标物资(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须具有2021年以来已完成的至少1份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每份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准),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公章。
⑥投标物资(移动式车体整形机)须具有2021年以来已完成的至少1份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每份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准),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公章。
⑦投标物资(微控单车试验器)须具有2021年以来已完成的至少1份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每份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准),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公章。
⑧投标物资(钩缓拆装机)须具有2021年以来已完成的至少1份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每份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准),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公章。
⑨投标物资(站修滚动轴承故障诊断仪)须具有2021年以来已完成的至少1份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每份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准),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公章。
⑩投标物资(交叉杆支撑装置智能扳机及组装胎具)须具有2021年以来已完成的至少1份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每份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准),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公章。
⑪投标物资(转向架正位检测机)须具有2021年以来已完成的至少1份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每份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准),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⑫投标物资(电动架车机)须具有2021年以来已完成的至少1份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每份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准),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公章。
⑬投标物资(储气罐)须具有2021年以来已完成的至少1份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每份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准),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公章。
⑭投标物资(车号地面设备)须具有2021年以来已完成的至少1份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每份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准),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QGQFTLWZ-36包件(声屏障)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质量保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3年内(2021年12月至2012月)以来通过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插板式金属声障提供符合《铁路插板式金属声障Ⅱ型单元板》(Q/CR870-2022)、《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TB/T3122-2019)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的有效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同类声屏障近3年(2021年12月至2012月)至少1份供货业绩证明(在同一个项目的金属声屏障应用数量不少于30000平方米,且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供货业绩
以合同签订
为准),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2025年3月 至2025年 3月
,……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为2025年4月
09 时00分至2025年4月
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和地点: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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