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集团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背景概况
本招标项目中油测井吉林分公司微地震监测工程技术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资金已落实(直接成本),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服务内容:本项目拟采取对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商,提供微地震技术支持服务。
(3)服务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境内工作地点,根据生产需要,作业区域可能交叉。
(4)服务标准:中标服务商的仪器设备、技术人员、解释人员能够满足招标人QHSE体系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月3
。
(6)交付:按照建设方的施工进度按期完成微地震监测工程技术服务。
(7)工程服务预算:年预计费用188万元(不含税)。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招标人不保证市场工作量。设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预计10井次,采用地面与地下相结合实现微地震监测技术,费用94万元,第二标段预计10井次,采用地面技术实现微地震监测技术,费用94万元。
(8)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月3
。如遇中油测井相关工程技术服务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中油测井政策执行。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预计工作量20井次,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乙方负责提供该服务所需的地面仪器设备、井下仪器、辅助设备及设备的维修保养、技术培训、现场资料采集验收、资料处理解释、将解释成果上交到吉林分公司解释评价中心。
标段(标包)划分及中标人数量:2个标包,每个标包1家中标单位。
2.3招标组织形式:本项目拟委托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公共事务中心进行招标。
2.4招标方式
本项目拟采取公开招标(定商定价)的方式进行招标。
本项目不采用资格预审。
2.5其它需要说明事项(含专用合同条款)
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当综合得分相同时,按投标人下浮比例大的排名优先;当投标人下浮比例也相同时,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当技术得分也相等时,以招标需要微地震监测技术服务业绩高的优先。
(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代理服务费。按项目招标金额收取代理服务费。若两次招标不成功,甲方选择自行谈判或独家商谈的,按照《中国石油物资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率标准》(附件)进行计价,以每个项目的竞谈结果总金额计算;该代理费由最终确定供应商或服务商按照上述标准80%收取,在合同签订后的五日内支付给乙方。
(3)投标保证金:每个标包收取投标保证金1.8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做出的承诺,在中标后必须在双方签订合同中予以约定,若不能履行承诺内容,视为中标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5.1)第一次招标,投标截止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
(5.2)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进行招标。
(6)二次公告投标人数量小于3家时,直接开标。
(7)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评标委员会通过“天眼查”查询投标人关联关系,投标人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均将被否决。)
(8)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查询所有投标人MAC地址。MAC相同的投标人将被认定为串通投标,投标均被否决,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失信惩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测井或井下作业或地层监测。
3.3人员及设备要求
3.3.1安全监管人员。指定兼职安全监管人员一名即可。(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3.2保险。提供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或提供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4承诺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及其它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5投标人必须承诺遵守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QHSE相关要求和标准。
3.6服务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7业绩要求
一标段业绩要求: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口地面与地下相结合的微地震监测技术服务施工业绩。(提供技术服务合同、发票及甲方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包含井号、测试内容)
二标段业绩要求: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口地面微地震监测技术服务施工业绩。(提供技术服务合同、发票及甲方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包含井号、测试内容)
3.8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
3.9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号条款做出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2025年2月2
至2025年3月
内……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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