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年度盐南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045.000000万元(采购包1:2654.000000万元;采购包2:39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044.331473万元(采购包一:2653.331473万元/年,采购包二:391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采购包。每个投标人可选择相应的分包投标,兼投不兼中。本项目按采购包一→采购包二顺序依次开标、评标。在分包一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可参与分包二评标,但不得成为分包二的推荐中标候选人。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一: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合同期满后并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本合同,最多续签两次;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本合同,考核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盐南高新区生活垃圾“四分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在服务期内,如发生采购人行政区域的管理权限的调整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硬性要求,采购人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本合同,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包二:设备主板改造和系统整合9历天内完成,系统运维期限与本次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同步,相关硬件设施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完毕,硬件设施质保期与本次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同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采购包2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若以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完全满足合格投标人的所有条件。投标时,应将联合体每一成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同时符合以下规定要求:
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中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作为投标全权代表,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执行一切与该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事项,投标文件由牵头单位统一组织(含签章),应答材料可由联合体各方回应,如是成员单位的应答材料由成员单位在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上加盖红章并加盖牵头单位红章,否则无效。
②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委托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书中应对此作出相应的声明。
③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职责分工不得变动。
④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采购包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若以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完全满足合格投标人的所有条件。投标时,应将联合体每一成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同时符合以下规定要求:若以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完全满足合格投标人的所有条件。投标时,应将联合体每一成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同时符合以下规定要求:
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中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作为投标全权代表,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执行一切与该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事项,投标文件由牵头单位统一组织(含签章),应答材料可由联合体各方回应,如是成员单位的应答材料由成员单位在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上加盖红章并加盖牵头单位红章,否则无效。
②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委托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书中应对此作出相应的声明。
③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职责分工不得变动。
④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
2025-03-21 09: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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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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