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5年全区绿化工程及小康城安全环境整治工程(2025年全区绿化工程)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淮管(发改)审发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5年全区绿化工程及小康城安全环境整治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1.2建设规模:工程包括退红线地段绿化、区内景观设施维修(公园古建维修)、城市小客厅项目、小康城周边公共设施安全除险工程、草花栽植等零星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1135万元(其中设计费3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5历天(草花栽植按清单要求执行)
2.1.5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要求,以及满足初步设计图和发包需求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采购质量要求: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经业主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其中绿化工程要求二级养护,二年包成活。
2.2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招标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包括:
①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竣工验收以及其他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服务工作。后续服务包括:施工招标配合答疑、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配合编制竣工图等服务工作。
②采购:包含货物及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③施工: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投标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能力:具备园林类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④ 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除以上四种情形外,其他情形不视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备注:园林类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职称证书专业与上述要求专业不一致的不予认可。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以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750万元及以上的的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业绩;
(B)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人民币750万元及以上的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业绩;
(C)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以来,以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750万元及以上的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3.5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 企业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 2 年(投标截止往前推算 2 年为准)内没有因串通投 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 政处罚的;
3.5.2 企业近 1 年(投标截止往前推算 1 年为准)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5.3 企业近3个月(投标截止往前推算3个月为准)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淮安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以处罚
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
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行政处罚公示”查询。)
3.8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207月
以来任意1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为:2025年 2 月 2
至2025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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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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