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金辰环境卫生有限公司采购存量建筑垃圾分拣服务项目
1.2采购人:鄂尔多斯市金辰环境卫生有限公司
1.3注册后查看
1.4采购编号:JXGS
1.5包件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1.6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存量建筑垃圾分拣服务,约40000吨。
2.2采购限额:1400000.00元。
2.3服务期:3历天。
2.4服务地点:鄂尔多斯市境内。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本公告及文件要求设备及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比选文件附件,承诺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年(2022年~至今)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近年(2022年~至今)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较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
(3)近年(2022年~至今)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有不良行为,有相关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和停止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3.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文件须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3.3.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响应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3.4联合体投标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应一次性提供相关租赁设施,承诺按具体车型配备准驾车型驾驶员。
说明: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里要求的所有需要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及各类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投标人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中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2025年2月2
至2025年2月2
(北京
8时30分至12时00分,
14时30分至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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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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