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含乌鲁木齐石化公司西峰新峰公司)2025年生产、检维修过程中产生一些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有机溶剂(废物类别HW06),废沥青、废白土、废油桶(废物类别HW08),氧化残渣(废物类别HW11),油漆空桶(废物类别HW12),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物类别HW13),焚烧飞灰(废物类别HW18),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废盐、应急产生的废物、实验室废物(废物类别HW49)、两催浆泥、无残值废催化剂(废物类别HW50)等危险废物,具体废物代码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要求处置单位的处置方式符合《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方式及代码》的要求。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计划2025年,委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且核准的经营危险废物类别、经营方式及规模符合乌鲁木齐石化公司处置需要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具体废物名称及数量见标段划分(乌鲁木齐石化公司正在进行危险废物减量化攻关,具体以实际处置量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
第二标段:预估2216.86吨,分别是:废有机溶剂(废物代码:900-402-06)约89.2吨,主要是环丁砜、十二烷基苯磺酸钠;废沥青(废物代码:251-011-08)约16.4吨;废白土(废物代码:251-012-08)约676吨;废油桶(废物代码:900-249-08)约19.14吨;氧化残渣(废物代码:261-014-11)约150吨(氧化装置清理);油漆空桶(废物代码:900-252-12)约0.5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物代码:900-015-13)78吨;焚烧飞灰(废物代码:772-003-18)约5吨;废活性炭(废物代码:900-039-49)约514吨;废包装物(废物代码:900-041-49)约608.41吨(其中包含约482吨废石英砂,其它部分沾油废物带钢制骨架);废盐(废物代码:900-041-49)约4吨;应急产生的废物(废硫磺)(废物代码:900-042-49)50吨;实验室废物(废物代码:900-047-49)约6.21吨。以上危险废物是预估量,具体以实际产生量为准。
2.3标段划分: 其中标段(标包)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控制价为(不含税、不含运输费)。
第二标段废有机溶剂:1080元/吨(不含税,不含运输费),废沥青:1180元/吨(不含税,不含运输费),废白土:680元/吨(不含税,不含运输费),废油桶:1680元/吨(不含税,不含运输费),氧化残渣:1380元/吨(不含税,不含运输费),油漆空桶:1180元/吨(不含税,不含运输费),废离子交换树脂:1180元/吨(不含税,不含运输费),焚烧飞灰:1180元/吨(不含税,不含运输费),废活性碳:830元/吨(不含税,不含运输费),废包装物(含粘油石英砂):1330元/吨(不含税,不含运输费),废盐:1180元/吨(不含税,不含运输费),应急产生的废物(废硫磺):1330元/吨(不含税,不含运输费),实验室废物:9880元/吨(不含税,不含运输费),暂定总价:2281453.25元(不含税、不含运输费)。运输费按照0.59元/吨·公里定价。
2.4服务要求/标准:服务内容:将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生产、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物类别包括HW06、HW08、HW11、HW12、HW13、HW18、HW49),转移到中标单位合法处置。服务标准:危险废物处置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上述执行标准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修订、废止、替代等情形,或出现新的适用于固体废物处置工作的标准,则中标方应执行最新适用的标准。若各标准之间就同一事项要求不一致,则应执行技术要求最高的标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第五章
2.5服务区域: 乌鲁木齐米东区
2.6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署之日起-2025年12月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 持有有效(废物代码见标段划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1.3 运输要求:投标时需提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自有或拟合作运输单位的资质,含营业执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书面承诺拥有不低于30辆不同吨位(包含至少2辆载货10吨)、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的运输能力,危险废物转移全部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运输。承诺配备不同吨位的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随时在现场接收产生的危险废物,保证每日现场产生的危险废物当天及时转运出厂。
3.1.4 投标人书面承诺:乌鲁木齐石化公司提前24小时告知中标方危险废物转移需求,中标方在收到需求后必须安排运输车辆,按乌鲁木齐石化公司指定到达指定现场值班,保证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现场不暂存危险废物。
3.1.5 投标人书面承诺,中标后免费提供危险废物标签打印耗材,提供危废转运使用的带内膜吨包袋、金属制带盖的周转(箱、桶),配有对应内膜密封袋及干冰等密封降温物资。
3.2、业绩要求:无
3.3、项目负责人:针对本项目,投标方成立项目部,指定项目经理以及现场管理、作业人员,能保证现场装运、转移工作全面受控,确保整个过程安全,不发生安全环保事故事件。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2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列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
3.5、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或项目的投标资格。
3.6、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中石油HSE培训合格证(关键岗位人员是指从事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3.7联合体要求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8 分包要求允许分包,分包的主要内容(除主体、关键性部分以外) 运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2月1至 2025年2月24 日23:59:59 (北京
)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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