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程锐供应链有限公司砌体材料采购供应商框架合作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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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为了全面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优化采购资源,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项目建设物资供应,云南程锐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砌体材料采购框架合作单位。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诚邀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内容:云南程锐供应链有限公司砌体材料采购供货商框架合作。
2.2招标范围:负责完成招标人所承接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砌体材料(建筑用砌块:混凝土(加气)、粉煤灰(集料)、石膏等、蒸压轻质加气混凝土隔墙板、建筑用砖等材料)的供货、包装、运输、仓储(包含运送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的仓储)、质量检测、保险、装卸货等工作。具体所需要的规格、数量及供货
等以招标人实际下达的物资需求计划为准。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所供货物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若有新的标准颁布,则以最新标准为准,同时满足使用方的使用需求。
2.5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内部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和管理,对评价不合格的供应商将解除协议。
2.6合作家数:本项目拟选择6家投标人作为框架合作供应商。
2.7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为框架合作招标,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8项目选取规则:招标人将与所有合作供应商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当发生具体业务时,招标人将根据项目特点、规模等情况通过谈判或询价等方式在供应商中确定具体供应商进行合作。招标人具有对合作单位考核、管理的权利。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合作单位均能实际承担招标人的项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承担其风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砌体生产厂家,并提供生产厂家资格证明文件。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
至少有2个类似业绩(注:类似业绩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砌体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并同时提供合同签订后任意供货服务阶段的增值税发票,发票中的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合同主体相对应。)
3.3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
在20
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1
至2025年2月2
,每日
08时30分至12时00分,
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
,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为了全面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优化采购资源,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项目建设物资供应,云南程锐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砌体材料采购框架合作单位。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诚邀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内容:云南程锐供应链有限公司砌体材料采购供货商框架合作。
2.2招标范围:负责完成招标人所承接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砌体材料(建筑用砌块:混凝土(加气)、粉煤灰(集料)、石膏等、蒸压轻质加气混凝土隔墙板、建筑用砖等材料)的供货、包装、运输、仓储(包含运送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的仓储)、质量检测、保险、装卸货等工作。具体所需要的规格、数量及供货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所供货物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若有新的标准颁布,则以最新标准为准,同时满足使用方的使用需求。
2.5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内部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和管理,对评价不合格的供应商将解除协议。
2.6合作家数:本项目拟选择6家投标人作为框架合作供应商。
2.7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为框架合作招标,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8项目选取规则:招标人将与所有合作供应商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当发生具体业务时,招标人将根据项目特点、规模等情况通过谈判或询价等方式在供应商中确定具体供应商进行合作。招标人具有对合作单位考核、管理的权利。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合作单位均能实际承担招标人的项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承担其风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砌体生产厂家,并提供生产厂家资格证明文件。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
3.3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2)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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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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