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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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人民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4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省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建筑改造面积约4811.55平方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湖北省人民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拟对首义院区16号楼(现精神卫生中心)、1号楼(安康楼)前楼第九层东半层和1号楼(安康楼)后楼第三层进行重新设计和改造更新,将首义院区16号楼(现精神卫生中心)改建成中医门诊,安康楼前楼九层东半层改造为中医病房,安康楼后楼第三层改造为成老年病科中西医结合病房、治未病中心、中医康复治疗区,共计改造建筑面积4811.55平方米。主要任务包括建筑设施拆除、改造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等)、设计范围内的土建和安装工程施工、货物材料与设备采购、调试、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0
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3-15
合同估算价:1757.07万元
2.3其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
历天内完成以下全部约定的工作任务:(1)签订合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和审核工作、补充协议签订;临时设施搭建、临时水电接驳(包含迁改)、重要水电设施保护等所有工作,使现场满足安全文明施工必备条件。完成以上工作任务不超过9
历天。(2)完成工程货物材料采购及土建与安装施工、调试、验收。完成以上工作任务不超过21
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身份,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757.07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8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资料,
以竣工验收
为准; 3.1.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1.5财务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1.6信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1.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权利义务;3)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但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相关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02月1
至2025年02月1
24:00时止(北京
、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为:2025年03月0
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人民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4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省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建筑改造面积约4811.55平方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湖北省人民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拟对首义院区16号楼(现精神卫生中心)、1号楼(安康楼)前楼第九层东半层和1号楼(安康楼)后楼第三层进行重新设计和改造更新,将首义院区16号楼(现精神卫生中心)改建成中医门诊,安康楼前楼九层东半层改造为中医病房,安康楼后楼第三层改造为成老年病科中西医结合病房、治未病中心、中医康复治疗区,共计改造建筑面积4811.55平方米。主要任务包括建筑设施拆除、改造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等)、设计范围内的土建和安装工程施工、货物材料与设备采购、调试、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0
合同估算价:1757.07万元
2.3其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身份,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757.07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8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资料,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权利义务;3)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但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相关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02月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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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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