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海安市李堡镇中凌村 2025-202乡村光伏电站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 海安市李堡镇中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 专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工程地点:海安市 李堡镇中凌村
( 2)工程规模: 详见工程量清单
( 3)招标范围: 光伏发电及建设光伏电站相关的采购、 安装、调试、与有关部门联合供电公司做好并网、检验、试运行、验收、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 “交钥匙”工程,确保电源电网同步投运,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 4)工期 : 2历天
( 5)质量要求:合格。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
最高投标限价 |
招标内容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
HALBG202502053232(GK005) 001001 |
20.6915万元 |
海安市李堡镇中凌村 2025-202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 |
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 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 具备 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 建办市〔 2021〕40 号 ) 的规定,自 2022 年1月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 ( 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 , 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 〔 2023〕26号) 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 , 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自 202 3 年 02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2 4 年 02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202 4 年 11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交易响应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交易发起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 4)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 5 )企业的 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招标 公告要求;
( 6 )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8 )其他条件: a、授权委托书; b 、投标时,须提供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
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 c 、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d 、交易响应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e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 9 )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 2019】233号)文件要求,交易响应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要求,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达标情况,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所需的注册建造师按 “标准”考核,其他资质所需的注册执业人员暂时按“标准”中同类别最低等级资质的要求考核。注册执业人员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注册人员数量进行认定。江苏省外的投标人某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限中 1 个标段。
4.响应文件的获取
注册后查看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
,下同)为 202 5 年 02 月 14 日 14 : 30 分响应文件递交。
5.2未按规定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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