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光伏项目运行维护服务
1.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分布式光伏项目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分为4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招标编号 |
标的 |
运维容量(暂定数,后续项目数和装机容量随业务扩展增加) |
0724-2420N2237047/01 |
标段1 广东区域 |
300MWp |
0724-2420N2237047/02 |
标段2 广西区域 |
300MWp |
0724-2420N2237047/03 |
标段3 华中区域 |
300MWp |
0724-2420N2237047/04 |
标段4 西南区域 |
300MWp |
本项目拟以每单瓦容量为基准单位面向市场采购年度光伏项目运行维护服务,运维服务期1年,自运维合同签订日起计算,每年度考核未通过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具体运维项目以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所下达的运维委托单为准。运维服务范围基于各标的电站实际,包括承担电站生产准备期、正式生产期的生产管理、安全管理、设备消缺、运行维护、事故处理、应急抢险、技术资料档案建立、文明生产等几个方面的工作,具体如下:
序号 |
服务项目 |
备注 |
1 |
基础运维 |
l 数据/事件记录及运行报表报送 l 定期巡视检查及日常操作 l 调度指令响应 l 光伏区域排水系统的清理及漏水处理电站系统监盘 l 故障消缺 |
2 |
电费结算,税务等日常事务协助 |
l 电量抄表及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电费结算报表、相关台账的编制 l 电费追缴 l 协助办理供电局电费收取的相关事宜 l 协助甲方处理临时、突发性事务 |
3 |
常规备品备件供应(易耗品) |
单价500元以内由乙方负责,2000元/MW/年/站以内由乙方负责,2000元/MW/年/站以上的部分由甲方负责(电站项目不足1MW按1MW计算) |
4 |
应急处置及设备抢修(材料费用) |
2000元/MW/年/站以内由乙方负责,2000元/MW/年/站以上的部分由甲方负责(电站项目不足1MW按1MW计算) |
5 |
组件清洗 |
1年4次(至少) |
6 |
坐班穗开电业公司 |
每周至少有1名运维人员坐班穗开电业公司1天 |
7 |
提供监控平台服务 |
投标人保证远程运维管理,投标人确保远程监控可用手机实现。 |
8 |
试验与检测 |
2、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组件IV/EL试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组件红外无人机飞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站防雷检测。受托方入场电站时报送各项目组件IV/EL试验计划、组件红外无人机飞检计划及全站防雷检测计划,并严格执行并提交试验及检测结果报告,未完成既定的试验计划;当试验计划电站未完成时,未完成电站根据电站装机容量进行扣款、每1MW扣款:1000元(例如电站为5MW电站、单次扣款为1000*5)。 |
1.3招标控制价(运维费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1.4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光伏项目运行维护服务技术规范书》(招标阶段称“技术规范书”,签订合同时称“运维服务技术协议”)。
1.5运维服务期
本项目运行维护期1年,自运维合同签订日起计算,考核未通过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运行维护期满后,若甲方未就下阶段标的项目的运维服务另行签订新的合同,为保证光伏资产安全运行,则该合同期限顺延至委托方与新中标的运维服务单位签订合同生效之日止,委托方可以继续委托受托方负责运维工作,受托方必须遵照执行,运行维护的期限以委托方的书面通知为准。每瓦运维单价按本合同规定保持不变,按照实际运维容量据实结算。
1.6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瓦综合单价承包方式,结算时不予调整,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包运维服务、包工、包质量、包运维范围所涉水电、包应急抢修措施费(以合同约定金额权限为准)、包乙方运维人员的工资、食宿、往返旅途、防护、劳保、保健、防暑、防寒、医疗、保险、安全措施等费用、包网络通讯费用、包安全文明环保管理措施、职业健康等一切与本项目运维服务有关的所有费用。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本项目运行维护所必须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范围,项目实施期间不因物价上涨、政策变化、不可预见因素(应急抢修措施除外,具体以合同约定金额权限为准)等任何因素而增加中标价格。
1.7若因中标方实施本项目时损坏标的电站范围内任何设施,包括并不限于导致屋顶渗水等,中标方须无偿修复或更换,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招标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各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时应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税务局查询截图)。
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供承诺文件)。
2.3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
A.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2.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机电或电力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须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资格证书扫描件),同时必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
2.5自2020 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合同总容量300MW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站运维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反映检修维护范围等主要内容页等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2.7投标方须承诺在近3年内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没有违约或被逐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的情况;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中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会被认为无效投标
3.1 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
四、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若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3年内参与本项目招标人后续项目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4.1 在未经客户同意情况下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4.2 在中标项目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4.3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4 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4.5 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五、公告发布、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事项
5.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交登记申请资料。
5.2 公告日期:2025年2月1至2025年2月1
。
5.3 投标登记:2025年2月1至2025年2月1
16:00时(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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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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