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2025-202度塔类业务施工总承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YT-20250116-00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计划采购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2025-202度塔类业务施工总承包服务。
1.1.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2月2或达到框架协议金额上限。
1.1.2预估规模:本项目总预算不含税金额为70837万元,总预算含税金额为77212万元。各区域新建站及改造站数量详见公告附件。
1.1.3实施区域:北京市,详见本公告1.3条。
1.1.4计划工期:①土建工程:自订单下达之日起30天(含)内完工;②动力配套工程:自订单下达之日起5天(含)内完工;③外市电工程:如外市电为报装电,自订单下达之日起45天(含)内完工;如外市电为非报装电,自订单下达之日起30天(含)内完工。
1.1.5保修期:通过内部验收之日起3年。
1.1.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招标人相关具体要求(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验收标准)。
1.1.7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具体要求。
1.2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标段招标的方式。本次集采划分26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 标段名称 | 预估不含税金额 (万元) | 实施区域 |
一 | 房山1 | 5422.20 | 房山南部、中部(蒲洼、十渡、张坊、大石窝、长沟、韩村河、石楼、琉璃河、窦店、长阳、阎村、城关、燕山、周口店) |
二 | 朝阳1 | 4670.50 | 朝阳(望京、安慧、北苑、酒仙桥) |
三 | 海淀1 | 3999.00 | 海淀北(苏家坨镇、上庄镇、西北旺镇、温泉镇、上地、西三旗、清河、马连洼) |
四 | 顺义 | 3633.00 | 顺义全区域 |
五 | 通州1 | 3596.50 | 通州北部(永顺、潞城、宋庄、西集、梨园) |
六 | 大兴1 | 3556.00 | 大兴西部(黄村、北臧村镇、生物医药基地、庞各庄镇、榆垡镇、礼贤镇、临空经济区) |
七 | 昌平1 | 3328.80 | 昌平西部、北部(回龙观、史各庄、龙泽苑、霍营、沙河镇、马池口镇、阳坊镇、流村镇、城南、城北、十三陵镇、南邵镇、南口镇、延寿镇) |
八 | 平谷 | 3197.00 | 平谷全区域 |
九 | 怀柔 | 3028.00 | 怀柔全区域 |
十 | 门头沟 | 2832.60 | 门头沟全区域 |
十一 | 朝阳2 | 2802.30 | 朝阳(呼家楼、定福庄、高碑店) |
十二 | 海淀2 | 2666.00 | 海淀南(北太平庄、北下关、花园路、紫竹院、四季青镇、海淀街道、清华园、曙光、燕园、中关村、东升镇、学院路、八里庄、田村路、甘家口、万寿路、羊坊店、永定路、青龙桥、香山、海淀镇) |
十三 | 密云 | 2452.00 | 密云全区域 |
十四 | 丰台1 | 2448.00 | 丰台东部、中部(南苑、东高地、和义、石榴庄、大红门、西罗园、马家堡、成寿寺、方庄、东铁匠营、花乡、玉泉营、看丹、右安门、新村、宛平、丰台街道、五里店、太平桥、六里桥、青塔、卢沟桥) |
十五 | 延庆 | 2432.00 | 延庆全区域 |
十六 | 房山2 | 2323.80 | 房山北部(史家营、大安山、佛子庄、河北镇、青龙湖、良乡镇、霞云岭、南窖) |
十七 | 昌平2 | 2219.20 | 昌平东部(东小口镇、天通苑、北七家镇、小汤山镇、百善镇、兴寿镇、崔村镇) |
十八 | 通州2 | 2157.90 | 通州中部(漷县、四街道、永乐店、于家务、张家湾、马驹桥北、台湖北) |
十九 | 大兴2 | 2133.60 | 大兴东部(西红门镇、青云店镇、长子营镇、采育镇、魏善庄镇、安定镇) |
二十 | 石景山 | 1888.40 | 石景山全区域 |
二十一 | 朝阳3 | 1868.20 | 朝阳(双井、垡头) |
二十二 | 丰台2 | 1632.00 | 丰台西部(北宫镇、长辛店、云岗、王佐镇) |
二十三 | 城区 | 1571.00 | 东城区、西城区 |
二十四 | 通州3 | 1438.60 | 通州经开(马驹桥南、台湖南) |
二十五 | 大兴3 | 1422.40 | 大兴经开(亦庄管委会、亦庄镇、瀛海镇、旧宫镇) |
二十六 | 共享保障标段 | 2117.70 | 全区域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
注:标段一至标段二十五中,出现中标人不能满足建设需求情况时,启用标段二十六共享保障标段。标段二十六合同启用前不收取中标人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如合同正式启用,中标人需按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各标段最高限价均为标准价格报价折扣10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各标段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按标段分别进行折扣报价,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及各标段实际要求,基于各标段土建、动力配套、外市电标准价格(模块基准价格、服务基准价格)报出统一折扣、增值税税率。
本项目各标段标准价格:
①塔类业务施工计价采用模块化管理方式,详见附件。
②土建、外市电:无法确定模块基准价的模块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2021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计取,并执行投标折扣。
③动力配套:无法确定模块基准价的模块按照工信部通信451号《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计取,并执行投标折扣。
安全生产费费率:按照总部《关于工程项目施工服务执行新的安全生产费率的通知》(中国铁塔〔2023〕76号)文件对安全生产费费率调整的要求,塔基、机房(柜)土建工程,按3%计取;动力配套、传输接入、低压引电工程按2%计取;高压引电工程按2.5%计取。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若投标人的成立晚于上述年限的,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等)扫描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在其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
2.6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7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01月0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同类施工业绩(土建施工类、配套施工类、电力施工类)累计金额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至少同时包含(1)土建施工类;(2)配套施工类。
2.8本项目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或其施工分包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下属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4)投标人及其分包企业均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投标人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9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所投标段满足以下项目团队人员要求(人员复用规则详见2.9.5):
2.9.1企业主要负责人:
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的至少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的至少1名。可以2人各持一证,也可以1人持两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标段内其他角色。
2.9.2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满足(可以是1人同时满足,也可以是2人分别满足):
①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至少1名;
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至少1名。
(2)投标人或其分包企业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如为投标人配备,可与(1)中的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有效的电力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须承诺至本项目结束为止,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作。
(4)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标段内其他角色。
2.9.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至少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至少1名。可以2人各持一证,也可以1人持两证。
(2)须承诺至本项目结束为止,为本项目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作。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与其所在标段某一施工队伍中的专职安全员复用,但不得担任其他角色。
2.9.4施工队伍:
为所投标段至少配备3个可以进驻施工场地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队伍。每个施工队伍的人员配置要求如下:
(1)专职安全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至少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至少1名。可以2人各持一证,也可以1人持两证。
(2)电工人员:至少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低压电工作业证。
(3)登高人员:至少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高处作业证。
(4)焊工人员:至少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
(5)施工人员:至少1名。
标段内同一施工队伍中不同角色人员不得复用,不同施工队伍间人员不得复用。
2.9.5人员复用规则(适用于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超过1个):
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同标段间可以复用,除企业主要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同一人员允许复用的最多标段数=该投标人所投标段数/2(向下取整)。如同一人员复用的标段数超出允许复用的最多标段数,该人员在所有标段均不计取。
投标人投标阶段须提供承诺函,承诺若在两个标段中标且该两个标段的项目团队人员一致,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内提供一组新的项目团队人员替换,且不低于原项目团队人员配置标准。未按承诺执行,则其在预估不含税金额少的标段中标无效。
2.10投标人及其分包企业均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为北京“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施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入同类施工“中国铁塔北京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外市电工程允许依法分包,分包企业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资质及人员。投标人投标阶段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内提供分包企业及相应资质、人员证明文件,分包企业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实施合法分包。
(1)分包企业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下属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2)分包企业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有效的电力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01月2
22时00分至2025年02月0
22时0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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