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JSTCC25
三、项目情况:
本项目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普惠AI进行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包括: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软件功能(PC端、移动端) | 赋能一线客户经理营销。通过对采购人分支机构GPS定位附近注册登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营销人员主动推送周边客户,让一线营销人员对所在分支机构周边客群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和认识。通过系统为部分白名单客户提供预授信额度,方便客户经理查阅后带着预授信额度上门营销,提升营销的成功率。 |
移动化的营销过程记录。赋能客户营销,助力年审尽调分析工作,帮助一线营销人员快速识别客户资质和营销机会,实现领取客户、营销过程快速登记、认领回退,快速移交等功能,提升营销效率。 | |
建设营销管理等功能,构建线上化的高效营销流程管理机制,提升营销执行效率。收集客户营销反馈结果,为分支行各级管理层提供营销效果分析报表,帮助清晰了解各区域、各分支行相关营销进展和效果,为营销指挥提供数据决策基础。 | |
建设机构驾驶舱、营销先锋功能,通过对全行的营销认领、营销频率、营销成果、风险和收益等数据进行自动化图表呈现,方便营销过程的管理推动。建设营销先锋,对同序列营销人员进行排名,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 | |
数据与模型服务 | 通过建设移动化模型功能,助力普惠客户风险识别和经营判断例,如贷前反欺诈、流水分析工具、规则引擎工具等,其中包含江苏省(不含苏州)企业和个体户的基本信息、经营信息、标签信息及风控指标等数据,该数据作为上述模型的数据支撑,从而完善普惠客户的筛查和优选,提升普惠客群的质态。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采购人交付项目产物,投产完成并能正常使用。
交付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48号。
服务期限:至少1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经第三方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体现经审计)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资信证明要能证明供应商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账款正常、无透支行为,存款证明无效)。
3.供应商须具备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署
为准)至少1个全国性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营销软件落地服务案例(saas服务、app服务等账号形式服务不算),需提供合同首页、尾页、内容页。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必须从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2年1月至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含)止),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含)止,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 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响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从2025年2月
起至2025年2月1
,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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