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区S1地块周边公配建设项目(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已由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分别以项目代码:2409-440105-04-01-865277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州新中轴海珠片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城中村专项借款和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区S1地块周边公配建设项目(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2.1.2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道三滘村的华南鞋城地块右上角(S1地块)。
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两条道路,其中:横十八路(西至镇海路,东至纵二十五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长度为147米,道路红线宽度15米;纵二十五路(北至广州大道,南至横十五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长度为241米,道路红线宽度25.5米。本次建设均为其中的半幅路。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燃气工程等,暂定建安费1207.58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及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建筑材料、道路实体检测、道路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检测内容(具体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具体根据图纸、第三方检测方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附件3)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2.2.2服务期限: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并通过终审验收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后需完成的相关服务。
第三方检测工作进度必须满足现场施工和甲方的要求。
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工期,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的调整作出相应的执行计划,施工进度变化导致工期缩短或延长,双方均不主张价款调整和索赔。
2.2.3最高投标限价:168038.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主要检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注:相关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执行。
3.2.2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检测内容: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材料检测、道路工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2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3.5.3投标人自2022年的1月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3.5.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5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人投标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登记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如到期未延续,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4.2.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2.2投标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登记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2.3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
5.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且投标登记资料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025年1月2到2月1
(法定工作日)
9:30时至11:30时,
14:00时至16:30时(北京
)……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为:2025年2月2
14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5年2月2
14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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