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2025年东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二标段)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池州市农业农村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池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预下达全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1.4 招标人:东至县农业农村局
1.5 项目法人:东至县农业农村局
1.6 注册后查看
1.7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东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二标段)
2.2 招标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 2 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注册后查看
2.5 建设地点:本标段建设地点位于东流镇、胜利镇、香隅镇境内。
2.6 建设规模:2025年东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15000万元,建设面积约5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4万亩,最终建设任务、投资额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正式文件为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按照“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重点在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方面加大建设力度,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和田园生态改善,提升农田生态功能。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分为两个标段进行招标。
2.7 项目投资估算:15000万元(一标段7800万元;二标段7200万元)。
2.8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二标段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建设面积约2.4万亩,建设资金约72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东流镇、胜利镇、香隅镇境内。设计内容须满足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政策、规范和建设单位要求,初步设计按期报审获批,施工招标设计满足招标要求,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要求,东至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按期报审,承担相应后续技术服务等工作。同时包括对关键建筑物进行必要的地质勘察,沟渠和护岸工程的现状及竣工测量(断面、长度),堰坝、山塘、机耕桥等主要建筑物的原始地形图测量及竣工测量,山塘清淤、沟渠清淤等清淤工程的原始断面及竣工断面测量,土地平整现状及竣工测量。具体包含项目勘察、测绘、初步设计、预算编制、分年度实施计划、2025年度项目建议书编制,并通过市、县级相关部门项目审查,以及相应的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应提供技术服务及配合招标人竣工验收等工作。
2.10 项目类别:服务
2.11 合同估算价:二标段108.00万元
2.12 其他:最终建设任务、投资额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正式文件为准,招标人可根据省厅实际下达的任务和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满足以下①或者②资质之一即可:
①、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或水利行业或农林行业(农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未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3.1.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3.1.7 勘察设备要求: /;
3.1.8 其他要求: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二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即本次招标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形。
□本招标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本招标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本招标项目【标段号】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该标段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本招标项目【标段号】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该标段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 的比例不低于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向其他中小企业分包。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2025年01月2
至投标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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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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