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OWE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公司委托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北方公司海南省牛路岭灌区工程所需的钢模板,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牛路岭灌区工程为Ⅱ等大⑵型工程,工程建设构建以输水和排水为主的体系,本标段线路总长84301m,其中隧洞1 座,长5940m;新建管道9 条,长44591m;改扩建渠道7 条,长33770m。包含:隧洞:万宁隧洞(5940m);管道:万宁干管(7363m,其中PCCP 管长7213m,钢管长150m),墨官岭支管(2110m,其中PE 管1359m,球墨铸铁管751m),东兴支管(8290m,其中PCCP 管7000m,球墨铸铁管1250m,钢管40m),北大分干管(11942m,其中PCCP 管7949m,球墨铸铁管3317m,PE 管575m,钢管101m),茅根支管(PE 管1657m),中兴支管(PE 管1128m),树仔支管(PE 管3818m),水声水库补水管(PE 管848m),万宁提水分干管道(7435m,其中球墨铸铁管长7063m、钢管732m);渠道:万宁左干渠补水渠(1199m),军田干渠(1536m),军田左分干渠(4513m),军田右分干渠(12362m),军田左干延长渠(928m),黄山左干渠(9885m),黄山右干渠(4275m)。本标段建筑物包含:隧洞1 座,管理站5 所,泵站1 座,管桥6 座,镇墩478 座,阀井236 座,渡槽22 座,桥涵29 座,水闸13 座,斗门7 座,渠下涵7 座,倒虹吸1 座,暗涵5 座,陡坡2 座。
2、采购范围:供应商须承担本次采购物资的生产或代理销售、出厂前的检验、运输、装货、交货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工作。供应商供货及时,满足采购人技术标准要求。
3、采购数量
序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渡槽模板 |
符合图纸设计、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
吨 |
350 |
预估11 套模板,详细规格以现场需求为准,含所有配件 |
|
安全平台及护栏 |
符合图纸设计、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
吨 |
|||
合计 |
400 |
注:(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预估数量,实际供货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报价时的计算需要,并不作为最终供货结算依据。本次采购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实际工程需求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实际供货数量、规格与采购文件、合同中的数量、规格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的依据,不得以此向采购人及项目部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2)供应商保证所供标的物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范要求。如遇有产品质量争议时,一律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检测鉴定。
(3)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环保、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标的物的综合单价和总价。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总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审时将该缺漏项视为已包含在所报总价中,总价不做调整。
(4)本次采购价格为固定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化涨幅等因素调整单价。
(5)供应商在参与时需提供拟供应标的物的检测报告1 份。
(6)本次采购供应商所投标的物必须满足国标要求,若检测不合格,所供该批次材料全部进行退场处理,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若因供应商所供标的物质量缺陷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供应商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且承担法律责
任。
(7)供应商装车、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交货:2025 年2 月至2026 年2 月,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海南牛路岭灌区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线型工程、移动点以大茂镇牛路岭项目部(大茂镇G223 国道西侧面门牌148 号)为起点距离施工现场区间距离3-24 公里)。
6、质量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书)。
7、付款方式:
7.1 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银行转账☑在线支付☑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7.2 供应商应当根据国家最新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采购人的要求或指定,及时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税率为3%或13%)。在供应商尚未提供采购人要求或指定的税务票据之前,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货款,供应商对此无异议,亦不得向采购人主张迟延付款违约责任、利息、资金占用费,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其他条款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均应当以本条规定为准。
7.3 每月10 日供应商应针对上月10 日至本月9 日运抵工地现场并经采购人签字确认收到并验收合格的货物后,与15 日前向采购人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提供货款发票为一票制,税率3%或13%。由采购人每月资金支付计划,于次月支付上月运抵工地的货物发票金额(扣除5%质保金)的60%-80%,剩余货款(扣除5%质保金)转入下一结算周期,在6 个月内付清。若因业主资金支付不到位,后续资金采购人将采用供应链融资支付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期限长短及金额大小由采购方开具决定,贴息或其它附加费用由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
7.4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2 个月,质量保证期自全部货物供货完成且工程验收完成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产品因生产制造、
材料的缺陷等供方原因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负责。不论何种原因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需方通知(电话或传真)24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服务。
7.5 本次采购整体最高限价为税前总价231.8584 万元,税后总价238.8142万元(税率3%),税后总价262 万元(税率13%),若供应商综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否决其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及职业健康证书。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近3 年(2022-至今)钢模板销售业绩不少于3 个。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可同时参加本次采购,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2 月10 日17:00 前(北京)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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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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