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305线石坝至永固段公路和国道109线兴仁段改线工程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305线石坝至永固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4】234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109线兴仁段公路改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4】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自治区财政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道305线石坝至永固段公路和国道109线兴仁段改线工程勘察设计及技术咨询第3标段。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
2.3项目概况:
省道305线石坝至永固段公路:路线全长6.593公里,项目起点至金水园(省道305线与滨河旅游大道交叉口)段维持现状一级公路标准,其他路段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主要建设内容有:路基、路面、桥涵和交安设施等。
国道109线兴仁段改线项目:路线全长4.857公里,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主要建设内容有;路基、路面、桥涵和交安设施等。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省道305线石坝至永固段公路和国道109线兴仁段改线工程勘察设计及技术咨询第3标段(含安全性评价),共划分为1个标段,为不见面电子标。
具体标段内容详见如下:
第3标段:省道305线石坝至永固段公路和国道109线兴仁段改线工程设计咨询服务
主要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公路沿线设施、电力线路及各种管线迁改施工图设计(含概预算)进行技术咨询及安全性评价(含两阶段设计、交(竣)工验收阶段),以及业主要求需要审核的各项工作内容及报告、积极配合业主完成相关的审查及报批手续等工作,提交业主所需的各阶段全套成果、文件汇总。
2.5服务期限:
第3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复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核周期为:自接到招标人审核任务后一个月完成,安全评价服务周期:在招标人规定的内完成。
2.6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2.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及业绩等资格要求如下:
第3标段资质等级: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和交通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限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第3标段企业业绩:
投标人在近5年(自2020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批复
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技术咨询(两阶段设计审查及概预算审核)的工作或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注: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设计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款。
3.6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信用等级的设计企业,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认定条件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8.1。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起至2025年1月2
23时59分……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 茂名市电白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_茂名市电白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电白江高工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5-05-01
- 泸州纳溪麒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2025年车辆保险采购公告 2025-04-30
- 河北白沙烟草有限责任公司网架结构及格栅层检测招标公告 2025-04-30
- 定远县容大•东城一品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青浦分院保安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4-30
- 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专用设备采购项目2招标公告 2025-04-30
- 涉县中医院2025年医疗设备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30
- 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专用设备采购项目1包5-包8招标公告 2025-04-30
- 2025年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网络线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 天津市天津医院天津市天津医院病理科外送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