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5年长沙邮区中心驾驶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NXZ-2025-LYF……
三、项目概述及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长沙邮区中心干线邮路驾驶、盘驳邮路驾驶和场内移车等驾驶业务外包服务。采购方提供车辆并承担车辆维修、保养、油料、路桥通行费等运行成本费用。
(二)项目采购预算
本项目年度采购预算约577.564万元,其中干线邮路驾驶业务外包353.819万元,盘驳邮路驾驶业务外包36.208万元,场内移车驾驶业务外包187.537万元。
序号 |
采购内容 |
甩挂车最高限价(元/车.公里) |
年费用预计(元) |
|
1 |
干线邮路驾驶业务外包 |
干线里程<400 |
1.1675 |
404830.63 |
400≤干线里程<600 |
1.0890 |
488906.55 |
||
600≤干线里程<800 |
1.0690 |
236866.88 |
||
800≤干线里程<1200 |
0.9805 |
599811.07 |
||
1200≤干线里程<2000 |
0.9440 |
1119779.92 |
||
干线里程≥2000 |
0.8866 |
687993.46 |
||
合计 |
3538188.51 |
|||
2 |
盘驳邮路驾驶业务外包 |
星沙-机场(8吨车) |
124元/趟(往返) |
90520 |
星沙-机场(8吨车) |
90520 |
|||
星沙-机场(8吨车) |
90520 |
|||
星沙-机场(9吨车) |
90520 |
|||
合计 |
362080 |
|||
3 |
场内移车驾驶业务外包 |
场内移车(一干邮路)甩挂车 |
16元/进出(挂车) 14元/进出(厢车) |
548960 |
场内移车(一干邮路)厢车 |
51100 |
|||
场内移车(二干邮路)甩挂车 |
292000 |
|||
场内移车(二干邮路)厢车 |
419020 |
|||
场内移车(场内盘驳及其他)甩挂车 |
505890 |
|||
场内移车(场内盘驳及其他)厢车 |
58400 |
|||
合计 |
1875370 |
|||
合计 |
5775639 |
注:干线邮路驾驶业务外包厢车单价=对应区间甩挂车单价*0.75系数。
外包服务费包括中标供应商在其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方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的所有该外包服务项目下的员工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用、劳动保护用品、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寒暑费、设备设施、工具维护以及商业保险、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营业外支出(如罚款等)以及其他与提供外包服务有关的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已经充分考虑完成本项目服务的各项成本并视为已含在外包服务费中。除此以外,采购方无需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标段划分及中标供应商数量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选取1家中标供应商,其中第1名为主供应商,第2名为备选供应商。
(四)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如合同期内,在此次招标邮路外需要新增驾驶业务外包,引用本次中标范围内区间里程对应的驾驶业务外包合同价,核定新增邮路驾驶业务外包结算单价,经省分公司对价格进行审批后,由长沙邮区中心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协议或邮运任务确认单,补充协议或邮运任务确认单终止日与主合同相同。
合同有效期内如因车辆、运行线路发生结构性变动、网络组织调整等造成需求出现重大变更,采购人可对项目结算单价进行重新谈判,经采购人省分公司审批,签订补充协议或邮运任务确认单变更结算价格;采购人也可要求终止合同重新采购,采购人提前3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可解除合同,采购人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赔偿责任,采购人解除合同前供应商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履行。
合同履约期间如年度后评估评为D级或列入集团公司、省分公司黑名单或其他退出行为,合同自动终止;采购金额满总预算金额,合同自动终止;每月对外包方进行质量评分,连续3个月或年度合同有效期累计4个月评分为D邮政企业可直接终止合同。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经营资质,应提供书面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内在营业执照所属地申请增加经营范围,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增加经营范围,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经营资质,则须提供书面承诺)
(二)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许可证书复印件。
(三)投标人承诺能开具品目为“业务外包”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次投标按照招标人设定的含税(税率为6%)限定价格进行报价,中标后按供应商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实际税率与报价税率差额对供应商报价进行调减,按调减后的结算价格签订合同。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四)投标人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个驾驶业务外包业绩或驾驶业务劳务承揽(劳务外包)业绩或运输外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标的物合同(含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能够证明合同甲乙双方结算的结算发票复印件。
(五)投标人需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自有驾驶人员20人(包含投标人、投标人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及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所有驾驶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提供人员身份证及驾驶证扫描件,并提供206月
至投标截止
内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或投标人分公司或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或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六)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具备相关运输调度管理经验的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提供拟配备项目经理的简历及主要工作经历表,并附相关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标通知书、项目管理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七)接到中标通知后,非因招标单位原因,中标单位必须能够在30天内完成业务外包服务的承接,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
(八)为共同推动外包业务高质量发展及资源共享,外包方派驻在招标方处的员工工资、奖金、绩效、津(补)贴、年终奖等薪酬福利,由外包方统一签订批量代付业务协议,通过项目所在地招标方的邮政储蓄账户进行发放。外包方派驻在招标方处的员工的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险,通过项目所在地的招标方协办,从中邮人寿保险出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九)投标人因拖欠员工薪资发放、不按规定缴纳员工社保及其它费用、管理不善等原因,引发邮政公司重大舆情并影响邮政品牌声誉的,考核外包供应商100万元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引发较大舆情的,考核外包供应商50万元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引发一般舆情的,考核外包供应商10万元管理并纳入后评估管理考核。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十)投标人如为长沙市外地企业,须在服务区域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事处或分公司)或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服务区域内设置办事场所。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设置办事场所,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十一)投标人必须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及按照当地人社局相关要求为其员工购买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防暑防寒费,投标人应为驾驶人员购买累计不低于100万元/人的驾乘人员险、综合伤害险、雇主责任险,即以上三险的累计最高赔付额不低于100万元/人;为承运邮件投保赔付额不得低于300万元的单车货物保险;投标人可增加购买其他为保障安全运行的保险种类。对于临时用人应签订劳务合同,购买不低于10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投标人按季度定期将涉及的员工信息及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购买社保和保险情况、防暑费、防寒费发放情况等报送给各邮路组开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及人力部门),如发现有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的情况,将终止与投标人的外包合同,并将投标人纳入黑名单管理。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
(十二)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十三)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网页截图),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若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所在地合作供应商,且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上一轮同地区同环节项目年度后评估评为D级,限制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十四)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邮区中心禁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省邮政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邮区中心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
(十五)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十六)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十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八)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五、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至2025年2月
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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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服电话:010-6880 9590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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