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公司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化德县20万千瓦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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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公司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化德县20万千瓦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公司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化德县20万千瓦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已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立项)的批复》以(大唐集团投〔2024〕1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化德县)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唐(化德县)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化德县20万千瓦风电项目勘察设计
2.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化德县。
2.4建设规模:200MW。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
历天内完成地形图测量和地质勘察,合同签订后3
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待发包人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后,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
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实际工期计划以发包人最终要求为准)
2.6招标范围: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化德县20万千瓦风电项目,拟规划建设20万千瓦风电,配套建设15%/2h储能系统。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地形图测量和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施工图、竣工图)。
(1)地形图测量和地质勘察:开展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化德县20万千瓦风电项目地质勘察、地形图测量,比例尺场区1:1000,升压站1:500,并将地勘报告、地形图、测量报告交付招标人。
(2)可行性研究:开展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化德县20万千瓦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风能资源,工程地质与水文,工程任务及规模,风机机组选型、布置及发电量估算,电气,消防;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概算,财务评价与社会效果分析,节能降耗等内容进行综合说明。其中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化德县30万千瓦光伏项目和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化德县20万千瓦光伏项目拟接入本项目新建升压站。新建升压站设计工作由本项目负责设计,项目界线以升压站高压柜进线接口为分界点。遵照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的各项环保、节能政策,符合法律法规及最新标准的要求,且应结合项目实际,选择先进、成熟、适当的工艺。同时完成核准所需项目申请报告。并将可研成果交付招标人。
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各阶段可研审查工作,并根据评审单位及政府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配合招标人在规定
内对方案进行修编。
(3)初步设计(含施工图、竣工图):开展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化德县20万千瓦风电项目初步设计,包括风能资源评估、数据处理与补充测风方案;风电场选址与风机布局优化,综合多因素给出选址报告及风机布置图;风机选型与基础设计,对比推荐风机并确定基础参数与类型;电气系统设计,如集电线路与升压站方案;土建工程设计,涉及道路、施工平台等规划设计,且均需提交相关施工图、竣工图纸与报告,需满足现场开工要求和条件。其中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化德县30万千瓦光伏项目和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化德县20万千瓦光伏项目拟接入本项目新建升压站。新建升压站设计工作由本项目负责设计,项目界线以升压站高压柜进线接口为分界点。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初设审查工作,并根据评审单位及政府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配合招标人在规定
内对方案进行修编。
2.7授标原则: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四子王旗40万千瓦光伏项目勘察设计、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化德县20万千瓦风电项目勘察设计、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化德县30万千瓦光伏项目勘察设计和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化德县20万千瓦光伏项目勘察设计同时招标,投标人可参与每个项目的投标,但最多只能获得一个项目的中标资格。如投标人在任意一个项目中综合评分排名第一,则授予综合评分排名第一所在的项目,其余项目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在多个项目中综合评分均排名第一,则按照预中标金额大的项目授予。
2.8其他要求:
(1)承包人需按照各分项报价内容依次开展工作,每项工作完成后,均需经发包人审查通过后,方可继续进行下一项内容。如某一项内容未通过发包人审查并存在重大问题,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经过发包人再次审核还未通过的,发包人有权决定终止后续分项工作,并且无需支付尚未进行的分项工作的费用。
(2)本项目预估容量20万千瓦风电,如容量发生变化,按照投标方报价的千瓦造价乘以变化后的容量调整合同并签订补充协议。千瓦造价=分项报价/对应容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
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
3.2.2企业业绩要求:提供近5年至少2个100MW及以上已完成的风电场勘察设计阶段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3.2.3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
3.2.4人员业绩要求:提供近5年至少1个100MW及以上已完成的平原风电场勘察设计阶段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
3.3.4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
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年01月1
至2025年02月0
17时00分(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公司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化德县20万千瓦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已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立项)的批复》以(大唐集团投〔2024〕1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化德县)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唐(化德县)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化德县20万千瓦风电项目勘察设计
2.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化德县。
2.4建设规模:200MW。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
2.6招标范围: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化德县20万千瓦风电项目,拟规划建设20万千瓦风电,配套建设15%/2h储能系统。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地形图测量和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施工图、竣工图)。
(1)地形图测量和地质勘察:开展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化德县20万千瓦风电项目地质勘察、地形图测量,比例尺场区1:1000,升压站1:500,并将地勘报告、地形图、测量报告交付招标人。
(2)可行性研究:开展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化德县20万千瓦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风能资源,工程地质与水文,工程任务及规模,风机机组选型、布置及发电量估算,电气,消防;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概算,财务评价与社会效果分析,节能降耗等内容进行综合说明。其中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化德县30万千瓦光伏项目和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化德县20万千瓦光伏项目拟接入本项目新建升压站。新建升压站设计工作由本项目负责设计,项目界线以升压站高压柜进线接口为分界点。遵照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的各项环保、节能政策,符合法律法规及最新标准的要求,且应结合项目实际,选择先进、成熟、适当的工艺。同时完成核准所需项目申请报告。并将可研成果交付招标人。
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各阶段可研审查工作,并根据评审单位及政府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配合招标人在规定
(3)初步设计(含施工图、竣工图):开展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化德县20万千瓦风电项目初步设计,包括风能资源评估、数据处理与补充测风方案;风电场选址与风机布局优化,综合多因素给出选址报告及风机布置图;风机选型与基础设计,对比推荐风机并确定基础参数与类型;电气系统设计,如集电线路与升压站方案;土建工程设计,涉及道路、施工平台等规划设计,且均需提交相关施工图、竣工图纸与报告,需满足现场开工要求和条件。其中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化德县30万千瓦光伏项目和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化德县20万千瓦光伏项目拟接入本项目新建升压站。新建升压站设计工作由本项目负责设计,项目界线以升压站高压柜进线接口为分界点。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初设审查工作,并根据评审单位及政府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配合招标人在规定
2.7授标原则: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四子王旗40万千瓦光伏项目勘察设计、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化德县20万千瓦风电项目勘察设计、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化德县30万千瓦光伏项目勘察设计和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化德县20万千瓦光伏项目勘察设计同时招标,投标人可参与每个项目的投标,但最多只能获得一个项目的中标资格。如投标人在任意一个项目中综合评分排名第一,则授予综合评分排名第一所在的项目,其余项目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在多个项目中综合评分均排名第一,则按照预中标金额大的项目授予。
2.8其他要求:
(1)承包人需按照各分项报价内容依次开展工作,每项工作完成后,均需经发包人审查通过后,方可继续进行下一项内容。如某一项内容未通过发包人审查并存在重大问题,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经过发包人再次审核还未通过的,发包人有权决定终止后续分项工作,并且无需支付尚未进行的分项工作的费用。
(2)本项目预估容量20万千瓦风电,如容量发生变化,按照投标方报价的千瓦造价乘以变化后的容量调整合同并签订补充协议。千瓦造价=分项报价/对应容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
3.2.2企业业绩要求:提供近5年至少2个100MW及以上已完成的风电场勘察设计阶段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3.2.3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
3.2.4人员业绩要求:提供近5年至少1个100MW及以上已完成的平原风电场勘察设计阶段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
3.3.4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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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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