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现就20 B2B网站外币支付结算项目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响应。
一、项目名称: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20 B2B网站外币支付结算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三、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项目需求:
1.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采购金额60万元/年,合同期三年。
2.需求概况:根据公司销售业务境外拓展需要,计划在B2B网站新增采用外币进行客票价格展示、客票价款支付及跨境结算,提升团队销售效率,增加境外渠道销售便利性及销售机会。按照以上销售业务境外拓展需要,拟采购引进支付供应商实现基于B2B网站的外币支付及跨境结算功能。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开展20 B2B网站外币支付结算项目,通过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确定综合评分排名第一和排名第二的两家合作供应商,并签订支付结算服务合同。两家中标供应商将同时对接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的集中支付管理系统并投放至B2B网站作为可供选择的支付结算渠道,由B端客户在购买机票时自主选择任何一家支付结算供应商完成客票支付结算。
五、项目限价: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限价。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境内包括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资料提交要求:境内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境外供应商提供当地颁发的营业执照或相关经营证书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境内注册的供应商须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的跨境外汇业务许可证或可以跨境结算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境外注册的供应商须有符合当地监管要求的跨境结算牌照(如香港地区MSO、新加坡地区MPI等)或可以跨境结算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资料提交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牌照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供应商须具有至少1个自2022年1月 起民航业或OTA相关跨境结算类项目的合同案例。
资料提交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要求体现签订双方公司名称,且包括:(1)合同清单页,清单内容须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签署 ;(2)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日期或生效日期在2022年1月 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如上述日期不明确,但约定交货日期在上述 段内亦可)。若合同无法提供则根据相关的业务发票等信息佐证。
(四)境内供应商须提供被授权人在所属单位20 7 月至采购公告发布日,连续3个月(含)以上社保缴纳清单。(采购金额重大的或重要的项目须设置社保缴纳要求)
资料提交要求:提供当地所辖社保局盖章的社保清单原件或社保局官网打印含有效验证码的社保明细清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社保清单上单位名称必须同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如社保为分公司自行缴纳,社保清单上单位名称必须为供应商分公司;如属于第三方代缴,则需提供委托代缴合同复印件以及包含人员清单的代缴证明和社保缴纳清单,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代表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社保缴纳明细清单。
(五)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以下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因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方内部相关人员串通,被行政机关实施的、除警告和通报批评外的行政处罚。
资料提交要求:参照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八)不在深航供应商黑名单之列,不在深航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之列,不在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和深航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之列。
七、
质疑截止 :2025年1月2 15时0分(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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