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慧港大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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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滨海新区港产融合零碳智慧物流服务园区(大沽)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一室备68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慧港大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400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90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注册后查看受 天津慧港大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滨海新区港产融合零碳智慧物流服务园区(大沽),建设规模为290000平方米,在协议出让用地建设具备能源品类补给的集疏运车辆停车调度服务中心,涵盖货运车辆停车区、综合型能源站(包括加油、LNG、充电,符合区商促局规划或调规点位),建设包括车辆运输调度中心、司机之家服务中心、车辆应急服务中心及各类配套设施等。,建筑面积为20000平方米,总投资额4000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大沽街道津晋高速延长线天津长芦海晶集团塘沽盐场荒地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滨海新区港产融合零碳智慧物流服务园区(大沽)总承包(EPC),招标范围:建设规模148346.2平方米,在出让用地建设具备能源品类补给的集疏运车辆停车调度服务中心,涵盖货运车辆停车区,建设包括车辆运输调度中心、司机之家服务中心、车辆应急服务中心及各类配套设施等。占地面积148346.2平方米,建筑面积共计18655.2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4306.97平方米,高度15.3米,跨度8.4米(地下建筑面积:501.87平方米)。总投资额35000.0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3月3
至 202
03月3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投标人提供任命书;(2)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3)结构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4)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副项目经理2名,其中至少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至少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提供任命书;(6)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设工程,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7)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8)项目部其他人员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建筑【2012】141号文件或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成员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购买文件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投标确认方式……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
(北京
)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
:2025年01月1
至 2025年01月2
。
本项目天津滨海新区港产融合零碳智慧物流服务园区(大沽)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一室备68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慧港大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400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90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注册后查看受 天津慧港大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滨海新区港产融合零碳智慧物流服务园区(大沽),建设规模为290000平方米,在协议出让用地建设具备能源品类补给的集疏运车辆停车调度服务中心,涵盖货运车辆停车区、综合型能源站(包括加油、LNG、充电,符合区商促局规划或调规点位),建设包括车辆运输调度中心、司机之家服务中心、车辆应急服务中心及各类配套设施等。,建筑面积为20000平方米,总投资额4000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大沽街道津晋高速延长线天津长芦海晶集团塘沽盐场荒地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滨海新区港产融合零碳智慧物流服务园区(大沽)总承包(EPC),招标范围:建设规模148346.2平方米,在出让用地建设具备能源品类补给的集疏运车辆停车调度服务中心,涵盖货运车辆停车区,建设包括车辆运输调度中心、司机之家服务中心、车辆应急服务中心及各类配套设施等。占地面积148346.2平方米,建筑面积共计18655.2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4306.97平方米,高度15.3米,跨度8.4米(地下建筑面积:501.87平方米)。总投资额35000.0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3月3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投标人提供任命书;(2)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3)结构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4)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副项目经理2名,其中至少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至少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提供任命书;(6)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设工程,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7)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8)项目部其他人员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建筑【2012】141号文件或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成员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购买文件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投标确认方式……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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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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