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基础设施服务采购项目(淮安),采购预估金额为581万元(含税),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实施地点 |
供货期 |
1 |
基础设施服务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调试安装。 |
……
1.2.1项目规模:本次招标预估采购预估金额约为581万元(含税)。
1.2.2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调试安装。
1.2.3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不低于三年的免费质保服务。
1.2.4实施地点:淮安市,招标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1.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方要求。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581万元人民币,其中服务费最高限价为570万元(含税),软件费最高限价为11万元(含税),投标人任意一项报价高于对应部分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新版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符合本项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 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2年2月至今承接过的类似项目的业绩累计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含)。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单项合同原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的扫描件,
、金额及内容均以单项合同为准;2、如为框架协议,同时须提供相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
、金额及内容均以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据为准(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
2.1.4 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项目质保期内至少提供两名驻点服务人员。
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所提供人员有效且完整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所提供人员207月份(含)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以上人员社保是委托第三方公司办理,则另须提供乙方与第三方公司的社保代缴委托协议)或者劳动合同复印件;(3)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人员在中标后驻点服务于本项目,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1.5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6 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合同附件中的《软件成分信息》以及《软件委托开发供应商安全承诺书》,并且承诺填写的内容完整有效,提供附件原件以及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1.7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黑名单记录中。提供投标截止前1个月内“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2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7)相关产品及服务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8)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1月1
00时00分至2025年1月2
00时0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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