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新建鄂尔多斯车务段生产综合设施工程ECZSG-1标工程已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车务段生产综合设施工程ECZSG-1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钢材、商品混凝土、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1)新建地上四层框架结构生产综合楼1座4278m2,一层层高 6米,二至四层层高4.2米,建筑总高度控制在23.5米;新建地上五层框架单身宿舍楼1座4711m2,一层层高4.2米,二至五层层高 3.6米,建筑总高度控制在23.5米;新建地上二层框架结构职工餐厅及综合会议室2021m2,一层层高6米,二层层高9米,建筑总高度控制在17米;新建行车实训场1处1000m2,新建车库及库房1080m2。
(2)配套建设电力、通信、信息、给排水、消防等相关工程。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钢材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代理商或贸易商。
2.生产能力:钢材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和贸易商对生产能力不做要求。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贸易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有2022年、2023年(至少一份)上报税务系统的财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两年的,应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至少一份。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对应投标物资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代理商和贸易商对质量检测能力不做强制性要求,但应提供对应投标物资生产厂家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对应投标物资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并提供2022年、2023年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一份(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2年12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2年12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12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2年12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2年12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生产商和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商品混凝土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2.生产能力:商品混凝土年产量不低于5万立方米,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拌商品混凝土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500万元人民币。具有2022年、2023年(至少一份)上报税务系统的财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两年的,应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至少一份。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商品混凝土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商品混凝土供应业绩;并提供2022年、2023年(至少一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2年12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2年12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12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2年12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2年12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2.生产能力: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厂年供应量不低于5万立方米,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加气混凝土砌块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贸易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2年、2023年(至少一份)上报税务系统的财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两年的,应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至少一份。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贸易商对质量检测能力不做强制性要求,但应提供针对投标物资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供应业绩;并提供2022、2023年(至少一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2年10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2年10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10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2年10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2年10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综合评估其生产、供应能力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1月18时30分至2025年1月1
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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