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货物名称:一汽铸造有限公司红旗4GB混动缸体机加工项目-整线设备
2.2交货地点:一汽铸造有限公司吉佳工厂二车间
2.3采购货物数量:4GB发动机缸体机加工产线设备及自动化相关设备,一套。
2.4交货期:2025年6月3前设备整线到货;在2025年8月3
前整线联调完成,达到技术要求的节拍和生产能力。
2.5最高投标限价: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业绩要求:
3.1.2.1投标人自2019年1月至开标当日,具有至少一套缸体加工线的业绩,投标时提供合同及技术协议复印件(需要清晰显示合同名称、货物明细、签订
、双方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终验收报告及客户联系方式。
3.1.2.2投标人所投设备(含加工设备,辅机)自2019年1月至开标当日,具有不少于一套应用于铝合金缸体加工制造相应工序的业绩,投标时提供合同及技术协议复印件(需要清晰显示合同名称、货物明细、签订
、双方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终验收报告及客户联系方式。(其中数控加工设备的立加和卧加需要分别符合和比对本项目中粗加工,半精加工和精加工的工序区分要求;例如以往粗加工和半精加工业绩不能用于此项目的精加工工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非制造商参与。非制造商参与的,需要提供加工中心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具体要求如下:
1)授权证明材料应有授权公司的签字或盖章;
2)授权证明材料在开标当日应处于有效期内;
3)授权证明材料中如有区域限制,应当覆盖项目现场所在地区。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8 23:00至2025-1-14 17:00(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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