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宜阳新区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PPP项目预审公告
日期:202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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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采购范围及核心边界条件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 HSp0
2 、项目名称:宜春市宜阳新区 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PPP项目
3 、项目实施机构:宜阳新区管理委员会
4 、项目地点:本项目改造涉及集体土地面积共 286.04亩,主要包括郭家片区、彭家片区、茶园片区的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小区 4个,安置区总用地面积 145.39亩,新建安置小区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 199128㎡(其中新建住宅面积 180620㎡、配套公共服务用房 1770㎡、其他配套建筑 16738㎡),并配套地下建筑面积约 75940㎡(含地下车位及设备设施用房等)、道路、给排水、绿化、照明等配套基础设施。绿化率 35%,容积率 1.8-2.22,计划安置户数 1623户。
5 、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建设投资为 150548.4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54377.53万元,其他费用 40850.44万元(含土地取得费 37801.34万元),预备费 4761.4万元,拆迁补偿费 18216.84万元,一次性货币补偿费 24208.19万元,建设期利息 8134.00万元。
6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共改造住宅 2288户,拆迁总建筑面积 219641平方米,其中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 665户,选择实物安置 1623户;新建安置小区 4个,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 1991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75940平方米。
(二)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BOT)模式运作。本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在正式中标成交后,应依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组建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 25年,其中建设期 3年,运营期 22年,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内,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建设、投融资、运营、维护、管理等工作。项目公司通过经营(如:收取停车场车位出租收入、商铺出租、菜市场出租等)获得使用者付费收益的同时,宜春市人民政府每年给予项目公司可行性缺口补助。运营期到期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或市政府指定机构。
(三)核心边界条件
1 、项目公司组建:宜春市政府授权宜阳新区管理委员会为本项目实施机构,代表政府与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签订 PPP项目合同;由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
2 、融资安排:项目公司初始资金来源为中标社会资本方注入的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 26.93%,资金缺口为总投资的 73.07%,资金缺口以融资方式解决。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项目公司有权并且有义务获得项目的融资,政府方不负责项目公司的融资责任,由项目公司及社会资本负责。如项目公司未能通过项目融资取得项目所需资金的,社会资本方应承担相应融资义务,并通过股东借款等方式将相应款项提供至项目公司。
3 、付费方式:本项目属于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的项目。由宜春市人民政府直接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
4 、 建设期利息的计算:按年化收益率 4.9%计算。
5 、可行性缺口补助的计算:当年可行性缺口补助 =当年可用性服务费 +当年运维绩效服务费 -当年使用者付费。
6 、运营维护费用:运维绩效服务费指项目公司为维持本项目可用性之目的提供的符合 PPP项目合同规定的绩效标准的运营维护服务成本而需要获得的服务收入。本项目建成后在运营期间,项目运营成本主要包括停车场、商铺、幼儿园、农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费等。
7 、运营期投资回报率:运营期回报率上限为 5.88%,本项目年投资回报率不设下限。
8 、中选社会资本专属权利义务及连带责任:
①按照 PPP项目合同约定成立项目公司,依约足额缴纳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并严格遵守 PPP项目合同关于项目公司股权锁定期与股权转让的相关约定。
②当项目公司未能顺利取得项目所需融资款的,中选社会资本负责承担项目融资义务并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并通过社会资本方股东借款等方式将相应款项提供至项目公司。
③负责提交项目建设履约保函和移交维修保函。
④ 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
8 、政府支付方式:①可用性服务费;②运维绩效服务费;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每一年支付一次。
9 、履约保函体系:①社会资本在签订《 PPP项目合同》后 10个工作日内提交建设履约担保,用于项目建设存在的建设资金、建设节点、竣工节点、重大安全事故等事项的担保。社会资本以项目公司名义融资,承担融资责任。递交额度为 3000万元的建设期履约保函 .该保函在社会资本(项目公司)完成竣工验收且递交运营维护担保后 10个工作日内退还。②项目公司在运营维护开始后 10个工作日内提交首份运营维护履约保函,其余在每份保函一年有效期到期的 30天前提交更新有效期后的履约保函,用于项目运营维护质量、安全保障等事项的担保。递交额度为 3000万元的建设期履约保函。该履约保函在项目公司递交移交维修履约保函后 10个工作日内退还。③社会资本在最后一个经营年开始前 10个工作日内,向政府提交移交维修履约保函,确保移交事项顺利完成。递交额度为 2000万元的建设期履约保函。该保函在社会资本(项目公司)履行完项目移交义务后满 6个月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退还。
10 、项目公司依法确定施工单位:项目公司组建后,由项目公司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确定施工单位。
二、对社会资本方的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申请人具有与本项目融资需求相适应的融资能力,并且具有能以优惠融资成本为本项目融资的能力。
4 、申请人是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企业。
5 、申请人信誉要求:
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 201
12月
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 201
12月至今未被有关部门列入“限制或禁止从业企业”;未发生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201
12月至今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③申请人在宜春市工程建设市场中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未被暂停参与宜春市地区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④申请人各方商业信誉良好,近一年(从 2018年 12月
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内没有骗取中标。
⑤申请人各方经营情况良好,相关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6 、申请人财务状况:
申请人承诺如果中标,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提供总额度不少于 11亿元的授信证明,若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申请人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
7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 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d) 被责令停业的;
e)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f) 大额财产被接管或被冻结、扣押的;
g) 存在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
8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 、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 2019年 12月 3
至 2020年 1月
(周末、节假日除外 )09: 00~ 12: 00, 14: 30~ 17: 00 (北京
)……获取文件。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 HSp0
2 、项目名称:宜春市宜阳新区 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PPP项目
3 、项目实施机构:宜阳新区管理委员会
4 、项目地点:本项目改造涉及集体土地面积共 286.04亩,主要包括郭家片区、彭家片区、茶园片区的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小区 4个,安置区总用地面积 145.39亩,新建安置小区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 199128㎡(其中新建住宅面积 180620㎡、配套公共服务用房 1770㎡、其他配套建筑 16738㎡),并配套地下建筑面积约 75940㎡(含地下车位及设备设施用房等)、道路、给排水、绿化、照明等配套基础设施。绿化率 35%,容积率 1.8-2.22,计划安置户数 1623户。
5 、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建设投资为 150548.4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54377.53万元,其他费用 40850.44万元(含土地取得费 37801.34万元),预备费 4761.4万元,拆迁补偿费 18216.84万元,一次性货币补偿费 24208.19万元,建设期利息 8134.00万元。
6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共改造住宅 2288户,拆迁总建筑面积 219641平方米,其中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 665户,选择实物安置 1623户;新建安置小区 4个,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 1991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75940平方米。
(二)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BOT)模式运作。本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在正式中标成交后,应依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组建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 25年,其中建设期 3年,运营期 22年,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内,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建设、投融资、运营、维护、管理等工作。项目公司通过经营(如:收取停车场车位出租收入、商铺出租、菜市场出租等)获得使用者付费收益的同时,宜春市人民政府每年给予项目公司可行性缺口补助。运营期到期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或市政府指定机构。
(三)核心边界条件
1 、项目公司组建:宜春市政府授权宜阳新区管理委员会为本项目实施机构,代表政府与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签订 PPP项目合同;由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
2 、融资安排:项目公司初始资金来源为中标社会资本方注入的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 26.93%,资金缺口为总投资的 73.07%,资金缺口以融资方式解决。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项目公司有权并且有义务获得项目的融资,政府方不负责项目公司的融资责任,由项目公司及社会资本负责。如项目公司未能通过项目融资取得项目所需资金的,社会资本方应承担相应融资义务,并通过股东借款等方式将相应款项提供至项目公司。
3 、付费方式:本项目属于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的项目。由宜春市人民政府直接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
4 、 建设期利息的计算:按年化收益率 4.9%计算。
5 、可行性缺口补助的计算:当年可行性缺口补助 =当年可用性服务费 +当年运维绩效服务费 -当年使用者付费。
6 、运营维护费用:运维绩效服务费指项目公司为维持本项目可用性之目的提供的符合 PPP项目合同规定的绩效标准的运营维护服务成本而需要获得的服务收入。本项目建成后在运营期间,项目运营成本主要包括停车场、商铺、幼儿园、农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费等。
7 、运营期投资回报率:运营期回报率上限为 5.88%,本项目年投资回报率不设下限。
8 、中选社会资本专属权利义务及连带责任:
①按照 PPP项目合同约定成立项目公司,依约足额缴纳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并严格遵守 PPP项目合同关于项目公司股权锁定期与股权转让的相关约定。
②当项目公司未能顺利取得项目所需融资款的,中选社会资本负责承担项目融资义务并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并通过社会资本方股东借款等方式将相应款项提供至项目公司。
③负责提交项目建设履约保函和移交维修保函。
④ 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
8 、政府支付方式:①可用性服务费;②运维绩效服务费;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每一年支付一次。
9 、履约保函体系:①社会资本在签订《 PPP项目合同》后 10个工作日内提交建设履约担保,用于项目建设存在的建设资金、建设节点、竣工节点、重大安全事故等事项的担保。社会资本以项目公司名义融资,承担融资责任。递交额度为 3000万元的建设期履约保函 .该保函在社会资本(项目公司)完成竣工验收且递交运营维护担保后 10个工作日内退还。②项目公司在运营维护开始后 10个工作日内提交首份运营维护履约保函,其余在每份保函一年有效期到期的 30天前提交更新有效期后的履约保函,用于项目运营维护质量、安全保障等事项的担保。递交额度为 3000万元的建设期履约保函。该履约保函在项目公司递交移交维修履约保函后 10个工作日内退还。③社会资本在最后一个经营年开始前 10个工作日内,向政府提交移交维修履约保函,确保移交事项顺利完成。递交额度为 2000万元的建设期履约保函。该保函在社会资本(项目公司)履行完项目移交义务后满 6个月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退还。
10 、项目公司依法确定施工单位:项目公司组建后,由项目公司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确定施工单位。
二、对社会资本方的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申请人具有与本项目融资需求相适应的融资能力,并且具有能以优惠融资成本为本项目融资的能力。
4 、申请人是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企业。
5 、申请人信誉要求:
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 201
② 201
③申请人在宜春市工程建设市场中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未被暂停参与宜春市地区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④申请人各方商业信誉良好,近一年(从 2018年 12月
⑤申请人各方经营情况良好,相关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6 、申请人财务状况:
申请人承诺如果中标,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提供总额度不少于 11亿元的授信证明,若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申请人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
7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 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d) 被责令停业的;
e)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f) 大额财产被接管或被冻结、扣押的;
g) 存在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
8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 、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 2019年 12月 3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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