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玉林市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申办指南》的通知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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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实施
及补贴标准 (一)实施
自交规划发〔 2024〕95号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
止(以下简称“细则实施期间”),对在国内沿海或内河依法从事运输注册###市辖区内的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按照交规划发〔2024〕9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给予资金补贴。具体补贴实施工作安排以当年通知为准。 (二)补贴标准 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按船舶类型、船龄和新建船舶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补贴计算方法 类型 计算标准 船舶拆解 单船补贴金额=补贴标准×船舶类型系数×船龄系数×船舶总吨 新建燃油动力(含生物柴油动力)船舶 单船补贴金额=补贴标准×船舶类型系数×船舶总吨 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营运船舶 单船补贴金额=补贴标准×船舶类型系数×新能源清洁能源船动力形式系数×船舶总吨 注:船舶类型和船舶总吨以报废船舶检验证书核定为准。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船舶及新建燃油动力营运船舶,船舶总吨不足 30总吨的,按30总吨计算;大于30总吨不足50总吨的,按50总吨计算。 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单位:元 / 总吨) 类型 内河船舶 沿海船舶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船舶 1000 1000 新建燃油动力营运船舶 500 600 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营运船舶 2200 1000 注: 1.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执行内河船舶补贴标准。 2.必须报废老旧营运船舶方可申请新建燃油动力营运船舶补贴。 内河和沿海老旧营运船舶船龄系数表 船舶种类 内河船 沿海船 船龄( X ) 船龄系数 船龄( X ) 船龄系数 客船类 10 < X≤15 年 1 15 < X≤18 年 1 15 < X≤20 年 ******** 18 < X≤22 年 ******** 20 < X≤25 年 ******** 22 < X≤25 年 ******** 货船类 15 < X≤20 年 1 20 < X≤23 年 1 20 < X≤25 年 ******** 23 < X≤27 年 ******** 25 < X≤30 年 ******** 27 < X≤30 年 ******** 注:根据船舶种类和实际船龄对应上表确定船龄系数。拆解船舶的实际船龄为船舶自建造完工之日起至《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书》签发之日的年限(据实计算,不取整)。 船舶类型系数表 船型 船型系数 散货船、矿砂船、散装水泥船、杂货船、其他货船 ******** 集装箱船、冷藏船、多用途船、货滚船、木材船 ******** 客船、客滚船、客货船、客渡船、客货渡船、旅游船、其他客船、液化气船、散装化学品船、油船(包括沥青船)、推船、拖船 ******** 新能源清洁能源船动力形式系数 表 类型 系数 液化天然气单一燃料、甲醇单一燃料、氢燃料动力、氨燃料动力、纯电池动力(不含铅酸电池动力)船舶 ******** 燃油替代率 60% 以上的液化天然气和燃油双燃料船舶、燃油替代率 50% 以上的甲醇和燃油双燃料船舶 ******** 二、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 类别 条件 所需材料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船舶 1.从事国内沿海和内河运输的老旧营运船舶,其中沿海货运船舶船龄在20年(不含)以上30年(含)以下,客运船舶船龄在15年(不含)以上25年(含)以下;内河货运船舶船龄在15年(不含)以上30年(含)以下,客运船舶船龄在10年(不含)以上25年(含)以下。拆解船舶的船龄是指船舶自建造完工之日起至《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书》签发之日的年限(据实计算,保留小数点后3位); 2.船舶为机动船,持有有效的船舶检验、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营运证书或证明材料。 3.方案实施期间拆解完毕,并办理完成船舶所有权注销手续。 《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拆解)》(附件2)原件 《信用承诺书》(附件4)原件 《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所有权、船舶检验信息核查表》(附件5)原件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 《船舶营业运输证》复印件 《船舶拆解核对书》(附件6)、《船舶拆解完工报告书》(附件7)原件 《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书》原件 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船舶所有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船舶产权共有的,提供有关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船舶所有人出具的委托** 船舶所有人与拆解企业签订的拆解合同(协议)书原件 类别 条件 所需材料 新 建 燃 油 动 力(含生 物 柴 油 动力)船 舶 1.应当有符合领取船舶拆解补贴资金条件要求的老旧营运船舶提前报废,且新建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应当与对应的拆解船舶完全一致; 2.在细则实施期间,船舶安放龙骨并建造完工(以船舶检验证书记载的安放龙骨日期、建造完工日期为准),取得有效的船舶检验、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营运证书或者证明材料; 3.新建船舶的总吨大于对应的拆解船舶总吨时,领取的补贴金额按照对应的拆解船舶的总吨计算。根据自愿原则,同一船舶所有人可将其全部拆解和新建船舶的总吨分别合并后对应计算,也可将拆解和新建船舶的总吨单船对应计算。 《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新建)》(附件3)原件 《信用承诺书》(附件4)原件 《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所有权、船舶检验信息核查表》(附件5)原件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 《船舶营业运输证》复印件 对应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船舶《船舶拆解核对书》(附件6)、《船舶拆解完工报告书》(附件7)复印件 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 (船舶所有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船舶产权共有的,提供有关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 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船舶所有人出具的委托** 类别 条件 所需材料 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 1.新建船舶应当为沿海或内河运输船舶,申请人具###路运输经营资质。新建船舶应当符###市场准入的有关政策; 2.在细则实施期间,船舶安放龙骨并建造完工(以船舶检验证书记载的安放龙骨日期、建造完工日期为准),并取得有效的船舶检验、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营运证书或者证明材料; 3.船舶主推进动力应当为液化天然气单一燃料、甲醇单一燃料、氢燃料动力、氨燃料动力、纯电池动力(不含铅酸电池动力)或燃油替代率60%以上的液化天然气和燃油双燃料、燃油替代率50%以上的甲醇和燃油双燃料。 《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新建)》(附件3)原件 《信用承诺书》(附件4)原件 《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所有权、船舶检验信息核查表》(附件5)原件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 《船舶营业运输证》复印件 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 (船舶所有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船舶产权共有的,提供有关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 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船舶所有人出具的委托** 注: 申请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所需提交的材料及提交时限,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推进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交水运发 [ 2024 ] 53号)中的“四、补贴申报”和“七、船舶拆解流程”相关规定执行。 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复印件的,原件现场核验后加盖 “与原件一致”章。已经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他领域或国家其他部门相关资金支持的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各****局已统筹使用财政部下达的岛际###路客运补贴资金支持的客船、渡船报废更新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补贴)。对于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项目不得申报(可通过“****网站查询有关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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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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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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