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宏伟庆化公司2025年度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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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大庆宏伟庆化公司2025年度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XGK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五)项目预算:2951555.60元(含税6%)
(六)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按照总价报价,最高限价为2951555.60元(含税6%)、处置单价1618元/吨(含税6%)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招标内容:HW06类废胺液约150吨,HW08类废焦块约120吨、含油污泥约70吨,HW50类废催化剂及含废催化剂淤泥约1150吨、MTBE废催化剂约125吨,HW35类废碱液约190吨,HW49类过期循环水处理药剂约1.2吨、废活性炭11吨、实验废液5吨,HW34类废酸约2吨等危险废物处置服务。(以上招标范围为暂估数量,按实际发生量结算。)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指标及服务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需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环保部门批准的危险废物处置相关资质证明(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且资质有效期包含服务期。如服务期间许可证过期,服务方应同时出具承诺书,承诺顺利延期,否则合同终止,大庆宏伟庆化公司停止支付所产生的处置费用,并有权主张处置单位承担违反承诺约定内容对大庆宏伟庆化公司造成的损失。
2、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23号令)第三条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服务商处置地应为黑龙江省或与黑龙江省签订危险废物联防联控省份。
3、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应包括HW50类(251-017-50、261-170-50)、HW06类(900-404-06)、HW08类(251-002-08、251-011-08)HW34类(251-014-34)、HW35类(251-015-35)、HW49类(900-039-49、900-047-49、900-999-49)等危险废物处置。
4、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的,须提供使用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如无运输车辆,必须提供:①投标人与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资质单位签订的租车协议(协议有效期到2025年12月3
或之后)(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加盖运输承运单位公章;③提供满足本项目危险货物运输要求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四) 服务商所在地为外省,应配合采购方办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手续。(需提供承诺书, 格式自拟)
(五)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时由评标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上传证明材料。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被列入“大庆市社会资源公共交易服务中心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三、报名流程
公告开始
:2025年1月
文件获取开始
:同公告开始
文件获取截止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为2025年1月1
8时30分。
五、开标
(一)开标
:2025年1月1
8时30分。
(一)项目名称:大庆宏伟庆化公司2025年度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XGK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五)项目预算:2951555.60元(含税6%)
(六)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按照总价报价,最高限价为2951555.60元(含税6%)、处置单价1618元/吨(含税6%)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招标内容:HW06类废胺液约150吨,HW08类废焦块约120吨、含油污泥约70吨,HW50类废催化剂及含废催化剂淤泥约1150吨、MTBE废催化剂约125吨,HW35类废碱液约190吨,HW49类过期循环水处理药剂约1.2吨、废活性炭11吨、实验废液5吨,HW34类废酸约2吨等危险废物处置服务。(以上招标范围为暂估数量,按实际发生量结算。)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指标及服务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需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环保部门批准的危险废物处置相关资质证明(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且资质有效期包含服务期。如服务期间许可证过期,服务方应同时出具承诺书,承诺顺利延期,否则合同终止,大庆宏伟庆化公司停止支付所产生的处置费用,并有权主张处置单位承担违反承诺约定内容对大庆宏伟庆化公司造成的损失。
2、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23号令)第三条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服务商处置地应为黑龙江省或与黑龙江省签订危险废物联防联控省份。
3、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应包括HW50类(251-017-50、261-170-50)、HW06类(900-404-06)、HW08类(251-002-08、251-011-08)HW34类(251-014-34)、HW35类(251-015-35)、HW49类(900-039-49、900-047-49、900-999-49)等危险废物处置。
4、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的,须提供使用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如无运输车辆,必须提供:①投标人与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资质单位签订的租车协议(协议有效期到2025年12月3
(三)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四) 服务商所在地为外省,应配合采购方办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手续。(需提供承诺书, 格式自拟)
(五)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时由评标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上传证明材料。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被列入“大庆市社会资源公共交易服务中心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三、报名流程
公告开始
文件获取开始
文件获取截止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五、开标
(一)开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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