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在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安装Ⅱ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疏散平台及支架底座、套筒、汇流排及附件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为东西方向的市区线。本标段为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供电、通信、信号系统安装施工II 标段,包含大剧院站(不含)至红联站的供电系统施工,共设车站 12 座,其中院士路站和红联站土建部分结合5号线一期工程和2号线二期工程同步实施。
施工内容:变电专业:7座牵混所、5座降压所、1座区间风井跟随所;接触网专业:46.6条公里架空刚性接触网,43条公里专用回流轨;环网专业:141.34条公里电缆敷设及支架安装;疏散平台专业:34462.4㎡步板安装、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区间动力照明系统电缆敷设117.42条公里、隧道温度探测系统等的安装、试验、保修期服务。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疏散平台及支架底座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在近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或供货经验的企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3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需出具生产许可证、制造特许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检测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CMA、CNAS认证)。保证体系必须经过国家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认证证书覆盖的产品应包含投标产品;在2021年-20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
(6)供货业绩:投标人近3年具有投标物资疏散面板在地铁轨道交通或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条800万元,投标物资电缆支架在地铁轨道交通或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条400万元,投标物资绝缘支座在地铁轨道交通或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条300万元,提供供货合同或者供货数量等证明文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至今)未发生合同有关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或股权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问题;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②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 套筒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在近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或供货经验的企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3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需出具生产许可证、制造特许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检测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CMA、CNAS认证)。保证体系必须经过国家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认证证书覆盖的产品应包含投标产品;在2021年-20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
(6)供货业绩:投标人近3年具有投标物资在地铁轨道交通或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条300万元,提供供货合同或者供货数量等证明文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至今)未发生合同有关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或股权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问题;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②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3 汇流排及附件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在近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或供货经验的企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3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需出具生产许可证、制造特许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检测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CMA、CNAS认证)。保证体系必须经过国家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认证证书覆盖的产品应包含投标产品;在2021年-20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
(6)供货业绩:投标人近3年具有投标物资在地铁轨道交通或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5条900万元,提供供货合同或者供货数量等证明文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至今)未发生合同有关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或股权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问题;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②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起止为:2025年1月
10时30分-20
1月1
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 浙江外国语学院2025年-2026年自考助学项目专业技能培训实训课程招标公告 2025-06-21
- 五矿矿业(安徽)开发有限公司工业品招标采购润滑油(美孚)招标公告 2025-06-21
- 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4#锅炉空气预热器管更换项目采购公告 2025-06-21
- 省道S354线清新太和至三坑段改建工程第三标段绿色安全防护措施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21
-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施工(第1标段)项目2025年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21
- 中交蓝色海湾总承包项目洒水车租赁招标公告 2025-06-21
- 中交路建东营项目固化剂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21
- 中交路桥南方工程有限公司贵都9标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2025-06-21
- 泰开真空_ZKWEQ0605425-合同用40.5kV真空断路器招标公告 2025-06-21
- 泰开箱变1套高压环网柜8933803定向招标公告 2025-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