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大正街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一区、二区、三区)、新湘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一区、二区、三区、四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日期: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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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湘乡市大正街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一区、二区、三区)、新湘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一区、二区、三区、四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湘乡发改审 【 20 22 】 194 号文件 、 湘乡发改审 【 20 22 】 195 号文件 、 湘乡发改审 【 20 22 】 196 号文件、 湘乡发改审 【 20 22 】 197 号文件、 湘乡发改审 【 20 22 】 198 号文件、 湘乡发改审 【 20 22 】 199 号文件、 湘乡发改审 【 20 22 】 200 号文件、 湘乡发改审 【 20 22 】 201 号文件、 湘乡发改审 【 20 22 】 202 号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省补助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湘乡市大正街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一区、二区、三区)、新湘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一区、二区、三区、四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2.2项目地点:湘乡市城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湘乡市大正街美好社区二期、新湘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面积62.11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内改造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2.4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27376万元(立项批复项目总投资额),其中湘乡市大正街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一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240万元、湘乡市大正街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二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296万元、湘乡市大正街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三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640万元、湘乡市大正街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1550万元、湘乡市新湘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一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688万元、湘乡市新湘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二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824万元、湘乡市新湘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三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980万元、湘乡市新湘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四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308万元、湘乡市新湘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2850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国省补助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100%。
2.6招标范围:湘乡市大正街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一区、二区、三区)、新湘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一区、二区、三区、四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等。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 60 日,其中:(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 10 天内完成优化后的方案设计文本; 15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本; 25 天内完成施工图送审; 10 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项 目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业主有权根据相关情况需求调整进度要求。
方案设计 : 10天 。
初步设计: 15天 。
施工图设计: 25天 。
后续服务:配合本项目施工验收完成后。
3.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不提供。
3.2.3信誉要求: / 。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 提供 。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需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员工;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3.2.7其他要求:
3.2.7.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7.2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评委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2.7.3列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失信行为“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2.7. 4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无恶意竞标、强揽工程,暴力围标的违法行为 。
3.3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 于 2023 年 3 月 8 日 起……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 湘乡市大正街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一区、二区、三区)、新湘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一区、二区、三区、四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湘乡发改审 【 20 22 】 194 号文件 、 湘乡发改审 【 20 22 】 195 号文件 、 湘乡发改审 【 20 22 】 196 号文件、 湘乡发改审 【 20 22 】 197 号文件、 湘乡发改审 【 20 22 】 198 号文件、 湘乡发改审 【 20 22 】 199 号文件、 湘乡发改审 【 20 22 】 200 号文件、 湘乡发改审 【 20 22 】 201 号文件、 湘乡发改审 【 20 22 】 202 号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省补助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湘乡市大正街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一区、二区、三区)、新湘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一区、二区、三区、四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2.2项目地点:湘乡市城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湘乡市大正街美好社区二期、新湘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面积62.11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内改造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2.4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27376万元(立项批复项目总投资额),其中湘乡市大正街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一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240万元、湘乡市大正街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二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296万元、湘乡市大正街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三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640万元、湘乡市大正街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1550万元、湘乡市新湘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一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688万元、湘乡市新湘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二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824万元、湘乡市新湘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三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980万元、湘乡市新湘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四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308万元、湘乡市新湘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2850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国省补助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100%。
2.6招标范围:湘乡市大正街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一区、二区、三区)、新湘美好社区二期老旧小区内改造(一区、二区、三区、四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等。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 60 日,其中:(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 10 天内完成优化后的方案设计文本; 15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本; 25 天内完成施工图送审; 10 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项 目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业主有权根据相关情况需求调整进度要求。
方案设计 : 10天 。
初步设计: 15天 。
施工图设计: 25天 。
后续服务:配合本项目施工验收完成后。
3.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不提供。
3.2.3信誉要求: / 。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 提供 。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需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员工;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3.2.7其他要求:
3.2.7.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7.2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评委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2.7.3列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失信行为“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2.7. 4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无恶意竞标、强揽工程,暴力围标的违法行为 。
3.3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 于 2023 年 3 月 8 日 起……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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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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